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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时分,钟女士开车撞上了她家附近的一根电线杆和一棵树。因为太晚了,她回家睡觉,直到打电话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告的前一天。

在这方面,保险公司认为,如果车主弃车离开现场,他不会要求赔偿。

5月26日,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近日对这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了终审判决。法院裁定事件发生的时间是午夜。钟女士先回家休息,天亮后报案。不要以为她弃车逃离现场是常识,并决定保险公司应支付3万多元的修车费用。

这名上海妇女半夜开车撞上她家门口的一棵树睡觉,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

2013年10月,钟女士在保险公司为其车辆办理了强制保险、车损保险、三方保险等商业保险。事故发生在购买保险后的两天内。10月14日零时左右,钟女士开车回家,不小心撞上了小区内的路灯杆和树,造成路灯杆和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我发现已经很晚了,我觉得有点不舒服,所以我把车留在了现场,先回家休息了。”钟在庭审中说,她只是在14日上午9点才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活动结束后,钟女士支付了车辆、牵引和灯杆的修理费共计3万多元。

这名上海妇女半夜开车撞上她家门口的一棵树睡觉,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

之后,钟女士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援引商用车损害保险条款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员驾驶被保险车辆或遗弃被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而未依法采取措施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这一条款,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这名上海妇女半夜开车撞上她家门口的一棵树睡觉,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

为此,钟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3万多元的车辆修理费。一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根据本案的事件,不能确认钟女士在事件发生后逃离了现场,因此判决支持钟女士的申请。保险公司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上海市第一中学二审认为,所涉及的商业保险单正面的“明示通知”栏中写道:“请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本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事故发生在大约0点钟。钟女士当天上午报案,未超过保险公司规定的报案时间。事件发生在钟女士住所附近。她半夜回到住处休息,天亮后向警方报案。这也符合常识。不能认为她弃车逃离了现场。保险公司无权援引上述免责条款拒绝履行理赔义务。保险公司在二审中表示,怀疑钟女士酒后驾车,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不予受理。钟女士的索赔是有法律依据的,保险公司应该解决索赔。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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