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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对17家铅蓄电池和回收铅企业进行全面审查。
上海全面检查17家铅相关企业
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产,并制定调整和搬迁计划。同时建立环境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上海梳理1 7家铅相关制造商
9月20日前建立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停止生产的企业未经检验不得恢复生产。
昨天,上海市环保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将对上海17家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并在9月20日前建立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不合格的企业将在月底前停止生产。
9月初,浦东康桥区的少数儿童被发现血铅超标。初步确认,该地区主要的铅排放企业为上海江森自控国际电池有限公司,目前已停产。上海新民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在该地区已被勒令停止生产从事铅相关的生产未经批准。
昨天,上海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切实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和再生铅工业污染防治的通知》精神的通知》。通知重申各区县环保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六统一”,即“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施工”;如果环保、安全设施和职业健康“三同时”落实不到位,生产将停止。对于无污染处理设施,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将停止生产整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的,应当停止违法经营活动。依法达不到保护距离要求的,应当停产整顿。对于重大铅污染事件,追究责任”的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区县环保局必须在9月底前报请区县政府实施关闭。
通知指出,对于停产的企业,区县环保局应要求区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淘汰劣势小企业、发展大型企业、调整不合理布局、集中园区产业”的原则,制定搬迁规划,并落实实施时间。未经市环保局审查合格,不得恢复生产。
对合格企业的最严格监管
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实施日常环境监管。生产过程各环节的污染控制设施必须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必须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必须减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凭证制度;企业必须制定完善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重金属污染应急预案,必须每两年完成一次清洁生产审核。各区县环保局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监督监测,每月进行一次综合环境监测。
市环保局表示,将对全市17家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的现状进行全面审查,并对各企业的监管达标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环境影响范围和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三同时”实施、生产经营、日常环境管理、监测数据、污染事故、环境应急预案、环境执法、投诉处理等信息。,并在9月20日前建立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此外,环保部门还将对涉铅企业进行全面调查,以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涉铅企业都纳入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