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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桥镇召开会议,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会上,部署了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各单位要贯彻“工业、商业、生产必须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与此同时,会议确定了在村庄、社区和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的本地化管理范围。每个村庄的属地监管范围包括该村庄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生产和经营单位,但相关社区管理的住宅区、沿街商店、集体所有的工厂以及其他村庄或城镇公司拥有的建筑物除外。每个社区的属地监管范围是街道沿线的住宅区和商店。每个乡镇公司负责监督集体作坊、办公楼、商店和其他收取土地使用费、管理费或股份的作坊和建筑物,以及镇政府指定由乡镇公司管理的单位。
会议指出,安全是所有工作的底线,不能有侥幸或麻痹。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和危机感,牢记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同志要负责任地亲自履行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通力合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追究事故责任。深入推进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安全100点”火灾隐患整改和户外设施安全隐患整改,以房地产管控推进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本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和“薄冰走,万丈深渊”的态度,我们要始终保持平静,警惕危险,尽职尽责,防患于未然,全力推进各行业各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