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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杀害妻子的尸体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此案于11月19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严某杰被告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纵火罪被公诉。
还钱拒绝赌注
杀了妻子烧尸体
女儿的离别改变了刘先生夫妇的生活,事件至今仍沉浸在失去女儿的痛苦中,也被投入到这个“杀死妻子烧死尸体”的事件中。 他们想尽快处死犯人某杰,以此向女儿寻求公正。
案发现场是刘先生家,因为房子被烧毁,夫妇现在租在别人家住。 想起案发那天,刘先生说当时他们不在家。 我接到邻居的电话才知道房子着火了。
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介绍,审查结果显示,年3月20日8点左右,被告人严某杰开车去上海市浦东新区岳父住处,在二楼卧室向妻子受害者刘某索要钱财返还赌博债务,被刘某拒绝后,严某杰在厨房拿着水果刀上楼
破坏尸体抹黑痕迹,严某杰在该卧室用打火机点燃书等物品点燃室内物品后逃离现场,严重破坏了该房屋的二楼室内物品和大楼结构。 根据鉴定,死者刘某系生前被别人的锐器刺穿颈部,死于左锁骨下动脉破裂引起的大出血,同时死后燃烧尸体。 楼下车辆物损价值人民币34159元。 严某杰在犯罪后自动闹事,事件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新婚仅在三月就被杀了
记者看到严某杰的身份新闻显示他出生于1993年。
刘某和严某杰去年一月认识,两人被介绍给人认识。 严某杰在英国留学,说家庭也很富裕。 严某杰身高1米8左右,人看起来很好,刘某对严某杰很满意,刘夫妇也赞同严某杰。 双方父母在当年8月见面,承认两个孩子领证结婚。
年1月,严某杰和刘某举行了婚礼。 但是,没有人认为新婚仅仅三个月,妻子刘某就被丈夫毒死了。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律师代理意见,严某杰在犯罪前,租车、换车,两次去案发现场,提前踩踏、窥视,确认刘某父母不在,只有刘某在家,做好犯罪准备。
犯罪时,严某杰用尖刀刺穿刘某颈部知道她的死亡危害结果,但依然恶意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拿刀刺穿刘某颈部的三刀,最终导致刘某左锁骨下动脉破裂大出血死亡。 严某杰犯罪后,纵火的尸体烧屋不是离开现场的第一时间,而是在事件现场窥视火势,注意确认“火充分猛烈”,可以“破坏尸体抹黑痕迹”后离开现场,离开事件现场后,严某
生前已经怀孕了
刘先生告诉记者,女儿刘先生27岁,新婚三个月左右,是上海的要点小学老师。 女儿性格乖僻,上学时学习成绩优秀,多次获得学校奖学金,获得“三好学生”称号。 大学毕业后,女儿进入学校当老师,认真努力,成为学校最年轻的年级长。
今年疫情期间,小刘为了方便网络课程回老家住了。 严某杰也经常来,当时刘某杰说他在汽车零部件企业做气囊工作。
刘先生还说,事件的前一天女儿和他们一起看电视,没有异常。 那时她怀孕了。 他们打算第二天,也就是3月21日事件当天带女儿去医院检查。 第二天早上,刘先生和妻子陆续上班,女儿一个人在家。 这对夫妇再次见到女儿时已经相隔了两个天人。 “我们一到家,家里烟雾弥漫,找到的女儿下半身几乎没有了,水果刀扎在身上”,看到女儿的惨状,小刘至今感觉像刀割一样。
事件当天,警察赶到现场后,法医检查了尸体。 刘某子宫增大,有胚胎成分,刘某处于怀孕状态。
根据邻居的回忆,受害者刘先生养了两只狗。 邻居上楼灭火时,打开一楼的狗笼让狗避难,其中一只直奔二楼着火的房间(刘先生所在的地方),最后埋葬在火海里。
爱犬救主冲进火海
根据受害者刘某邻居的回忆,刘某家当时养了两只狗。 平时小刘很喜欢这两只小狗,经常抱着这两只狗在小区里玩。
犯人严某杰杀人放火后,得到消息的邻居上楼灭火时,打开一楼的狗笼,让狗笼里的两只小狗逃走。
谁知道,狗笼里的一只叫糖的小狗,没有逃跑,在火势蔓延下,径直跑到二楼着火的房间里。 当时这个房间已经是被杀害的刘某所在的地方,这是跳进火海小区的糖里,最后埋葬在火海里。
据受害者刘某的邻居说,本来糖可以完全逃脱,但选择了救主。 那个拼命跳进火海后,最终没有从火海下来。
受害者家属发出声音
11月18日,刘敏的父母告诉上流情报记者,女儿事故前一天刚检测出怀孕。 11月19日,此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他们希望法庭能判处严豪杰死刑。
根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的指控,审查结果显示,年3月20日8点左右,被告人严豪杰开车去上海市浦东新区彭平路继父的住处,在二楼卧室向妻子刘敏索取金钱归还赌博债务,被刘敏拒绝后,严豪杰在厨房里果 破坏尸体抹黑痕迹,严豪杰在这个卧室用打火机点燃书之类的东西点燃室内的东西后逃离现场,这个房间建筑物室内的东西和大楼的结严重破损。 根据鉴定,死者刘敏系生前被别人用锐器刺穿颈部,死于左锁骨下动脉破裂引起的大出血,同时死后,尸体被烧毁。
一审判决
11月19日下午1点45分,该案一审开庭。 据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公众平台消息,被告人和受害者家属旁听审判,同日下午4点15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新闻报道,年11月19日下午1点45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被告人严某杰故意杀人放火事件。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严某杰及其辩护人、受害者诉讼代理人来法庭参加诉讼。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严某杰犯罪后自动投票,事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严某杰故意杀人,以纵火威胁公共安全,其行为必须分别故意以杀人罪、纵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严某杰有自首情节,但它为了归还赌债,残忍杀害新婚妻子,杀人动机卑鄙,杀人后又放火尸体抹黑痕迹,情节恶劣,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必须依法严惩。
在审判中,检察院依法审问被告人严某杰,出示相关证据,辩护人、受害者诉讼代理人就“是否计划杀人”、“是否立功”、“被告人是否因自首而从轻处罚”等进行了质量证明,。 被告人严某杰作了最后陈述。
严某杰嫌疑人的家人不是聘请律师,而是由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 出庭的是女律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也没有异议。
在审判中,严某杰除了否认有计划的杀人外,其他指控都承认了。 严某杰在法庭上有悔恨,但因为不在场向妻子的好朋友道歉。 “这个道歉应该有仪式感。 比如鞠躬,说对不起,严某杰没有这么做。 ”受害者代理律师对记者说。
在最后陈词中,严某杰只是要求法院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