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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年报》报道,校园欺凌、校园食品隐患、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今后,这些线索将由“公益诉讼观察员”及时反馈给检察机关。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学校教师应当作为“未经检查的公益诉讼观察员”。据悉,这一探索是由上海检察系统发起的。

青浦区学校多了保护孩子的“前哨”

据报道,青浦区检察院配合检察官在中小学兼职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活动,撤销了对对口学校联络教师作为“未经审查的公共利益诉讼观察员”的任命。通过双向就业,进一步促进了学校和学院之间的合作,并扩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见》梳理了食品卫生、人身安全、校园文化教育等八类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未经审查的公共利益诉讼观察者”将成为第一时间发现这些信息的“前哨”。

青浦区学校多了保护孩子的“前哨”

根据《意见》,“未经审查的公益诉讼观察员”协助和监督公益诉讼的费用,由检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对未审公益诉讼案件提供线索,办案取得良好效果的,给予适当奖励。不久前,一位“未经审查的公益诉讼观察者”提供了一条线索:上海的一家机构在开展亲子活动时使用过期果酱。青浦区检察院立即展开诉前调查,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此外,针对学校食堂非法使用甲醇燃料的问题,医院已向区内相关职能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收到对方的整改回复。

青浦区学校多了保护孩子的“前哨”

八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校园选址不符合规定,消防设施不达标,可能有影响校园安全管理的线索;

不合格食品的使用,混乱的食品储存,不卫生的炊具,无证员工可能有影响校园食品安全的线索;

可能有关于校园欺凌、性侵犯、虐待儿童等的线索。侵犯未成年人利益的;

校园内食品、玩具和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线索;

向未成年人非法销售烟酒、暴力音像制品、网络游戏等线索的;

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可能有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线索;

学校领导、教师和其他负有管理和教育职责的人员可能检举、撒谎或者玩忽职守,可能有侵犯未成年人利益的线索;

其他可能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的线索。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青浦区学校多了保护孩子的“前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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