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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男子因非法驾驶无照机动车被调查后,不仅不配合警方执法,还点燃摩托车油管泄愤,导致车辆起火,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姜故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被怀疑为纵火。最近,区检察院依法批准了对他的逮捕。

去年12月18日晚8点,民警小刘和他的同事在南乐路进行交通管制工作。小刘在松江工业区南乐路看到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立即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并关闭发动机进行检查。江某,一个开摩托车的人,不配合,既没有下车也没有关掉摩托车。双方僵持了几分钟,姜某无奈地下了车,把车推到了路边。

松一男子违法驾驶摩托车 拒检查放火烧车

姜的摩托车没有牌照。小刘让姜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以便检查。江说,他的证件都在家乡。小刘告诉他,他非法驾驶无照机动车,没有携带相关证件。他应该被罚款和拘留,并让他去下一个摊位治疗。

我听说不仅罚款,而且摩托车也应该被拘留。蒋突然生气了,想起上周花600元买的那辆二手车。他骑了几天马,正要被拘留,突然变得暴躁起来。正当警察们没有注意的时候,姜突然拉开了摩托车的油管,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塑料打火机,点燃了油管。摩托车烧得很快,发现危险的警察立即跑到工业区警卫室取出灭火器,一起灭火,并控制住了姜。摩托车燃烧位于工业区的入口和出口。不仅有大量的摩托车和电瓶车停在附近,还有许多工业区的员工在人行道上进进出出。如果火势失去控制并引发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松一男子违法驾驶摩托车 拒检查放火烧车

姜无照驾驶摩托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保险标志,或者不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号牌, 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警方依法采取了执法行动,但江拒绝配合,故意纵火焚烧摩托车,可能造成爆炸,造成不明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最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纵火的江。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松一男子违法驾驶摩托车 拒检查放火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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