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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0科技创新走廊应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努力构建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一体化体系。”在最近举行的“知识产权提升g60科技创新实力,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高峰论坛上,与会专家建议松江科技创新企业应加强和改善知识产权管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布局。随着g60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松江企业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有勇气发动知识产权“自卫战争”。
g60科技企业赢得专利保卫战
黄为发明专利权人,专利号为“200910112233.x”(一种集成射频电子标签制备技术的射频电子防伪方法)。2016年10月,黄禹锡向厦门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请求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茅台酒厂和g60科技走廊企业上海天辰防伪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毕兴律师事务所应诉,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经过检索分析,碧星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12月对本案涉及的专利权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补充了无效宣告理由和证据,提交了反对专利权人意见的意见陈述,并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召开的口头审理。今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布所有专利无效。
“天辰防伪”在这场专利战中取得了巨大胜利,是g60科技创新走廊企业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的典范。作为中国唯一能够为电子标签生产、rfid读写设备生产和防伪追溯信息系统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企业,“天辰防伪”产品和解决方案被广泛应用于“贵州茅台”、“五粮液”等20多个国内外知名品牌。公司一贯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了权责明确的保护机制。“我们在公司内部设立了一个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职位,由具备法律知识和技术背景的人员担任。在日常管理中,我们加强了知识产权的挖掘、取证和保护,以确保我们能够高效、冷静地处理纠纷。”公司知识产权部经理韩冰告诉记者,随着g60科技走廊建设的深入,松江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更加浓厚,制度和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在处理纠纷、维护权益的过程中更加自信。
用法律武器维护“松江”品牌
除了专利保护之外,随着企业品牌意识的不断提高,商标侵权纠纷也不容忽视,越来越多的松江企业开始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李越,上海致远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致力于商标侵权诉讼研究。从2015年到2016年,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她成功地帮助一个涉及“松江”一词的商标侵权案胜诉。
重庆松江管道设备厂(以下简称“重庆松江厂”)和上海松江符欢橡胶制品厂(以下简称“上海松江厂”)的产品相似。重庆松江工厂注册了带有“松江”和“松江”字样的图形商标,而上海松江工厂注册了带有“松江”字样的图形商标。2015年8月,重庆松江厂以上海松江厂生产的软胶接头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图形商标“松江”与其注册商标相似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上海松江厂赔偿损失100多万元。
这两家公司的图形商标是否相似是本案争议的焦点。重庆松江厂认为商标相似性的比较应以中文为基础,“松江”和“松江”在音、形、义上是相同或相似的,重庆松江厂也注册了一个“松江”商标。上海松江厂认为商标图形占据主体,文字和图形的排列不同,有明显的差异,而“松江”的第一个含义是指上海松江区,是一个地名。
当双方陷入僵局时,李越从商标和产品本身的意义上找到了理论和事实上的突破,从而变被动为主动。“松江”是松江区行政区划的名称。如果只使用中文部分进行商标注册,显然不符合《商标法》中“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法律规定,图形部分对商标的成功使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即使“松江”图形商标注册,“先天不足”使“松江”一词不那么引人注目,重庆松江厂“后天使用”后劲不足。重庆松江工厂的大量证据表明,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并没有严格按照商标图样进行标注,而是经常标注“松江”商标,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形式。
最后,在综合整个案件的事实后,法院支持上海松江工厂的意见,驳回了重庆松江工厂的所有请求。松江企业赢得维权“战役”。
“这个‘松江’字是我们区的行政区划名称。如果掌握在松江企业手中,其品牌价值将远远超过本案中重庆松江厂的注册商标。”对于这一胜利,李越说,“商标侵权是高度可复制的。如果此案败诉,那么对方很可能会继续以同样的方式起诉其他公司以获得赔偿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更重要的是,它还会影响企业维护自身品牌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