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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切实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杜绝空违纪行为。近日,松江区出台了《松江区国有企业领导负面名单》,11条禁止性条款为国有企业高管设置了“紧箍咒”。这是区纪委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廉政建设、强化国有企业领导责任的创新举措,也是确保国有资产健康运行的有力举措。
针对近年来我区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改革和发展中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本次发布的《负面清单》制定了11项禁止条款,包括违反“三大一大”规定、违规收受礼品和宴请、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设立小金库、擅自提高工资总额、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一系列禁止行为。SASAC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一些基层国有企业中,缺乏‘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机制是往年廉政风险高的原因。《负面清单》在第一条中提出了“三大一大”的规定,规定企业管理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本运营不得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以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负面清单”还关注工程项目、融资投资等廉政风险高的关键领域,以及资金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关键环节。例如,不允许接受工程项目、材料采购、服务外包、固定资产维护以及与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其他业务关系。安排礼品、宴请、旅游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干预和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这些制度嵌入了党的作风和廉政建设的限制性和约束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