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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公司空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8年10月23日起至2018年11月12日零时至24时,本市禁止使用无人机
公告发布后,上海市公安局迅速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等传播渠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通报,并通过张贴公告、警示标志、设立展板和横幅等方式,在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公共绿地进行了“面对面”的宣传。同时,加强对飞行场所和易飞区域的巡逻控制,依靠人防、技防等措施实施禁飞控制,有效维护世博会期间城市低空空域的安全。
10月23日通知正式实施后,大多数公民能够严格遵守禁飞规定,但也有少数公民不知道相关的禁飞要求或故意犯罪。10月28日和29日,嘉定和青浦警方依法查处了两起无人机非法飞行事件。在此,上海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通知》的要求。从10月23日0: 00到11月12日24: 00,他们停止了飞行,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施放了“低空慢速”空飞行装置。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情节轻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持有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或以上民用无人机的单位或个人,应在上海市公安局的“智能无人机控制系统”上登记其真实姓名。注册信息包括:持有者身份信息、无人机类型、型号、空重量和最大起飞重量。持有其他无人机等“低、慢、小”导航空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主动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信息采集和登记。登记信息包括:类型、型号、数量、持有者和联系信息、存储地址、最大电梯空高度和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