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711字,读完约19分钟
26日上午,松江区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机构改革规划》和《上海市区级机构改革总体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松江区机构改革规划。
一、总体部署
坚持以习近平在新时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坚决实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着力改革区级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权责,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职能、模式和作风转变,提高效率和效益,构建系统完整、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区级机构职能体系,构建简单高效的基层管理体系,为建设“科技、人文、生态”的现代新松江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全区要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调和效率,坚持推进法治改革,坚持在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下,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我们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国家法制、法令和市场的统一,以中央和市级机构改革为基准,确保区级主要机构及其职能与市级机构改革的有效衔接,确保它们的衔接和有效实施。立足现实,在制度设置和职能配置上更加突出民生,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因地制宜、以问题为导向,努力突破制度和制度约束。
第二,调整和优化区级党政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
(1)调整和优化地区委员会的结构和职能
1.建立地区监督委员会。成立区监察委员会,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的名称。
2.建立、完善和优化区委重大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增强组织协调能力。
成立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区委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研究室。
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改为依法综合治区委员会,作为区委员会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区委员会的审议和协调机构。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治法律委员会。
区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区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区委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挂着区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区财政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将改为区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作为区委员会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员会研究室。
设立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作为区委员会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
成立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委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员会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3.区委员会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员会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地区组织委员会将改为地区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作为地区委员会的审议和协调机构。调整和优化区委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作为委员会的办公室,它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作为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它与委员会的组织部门同设一处。
4.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区公务员局并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挂区公务员局的牌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挂区公务员局的牌子。
5.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将区文化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职责移交给区委宣传部。
6.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区委宣传部挂着政府新闻办和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7.区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将区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更名为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与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的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8.区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将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纳入区委统战部。区委统战部挂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的牌子。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华侨协会的职责分配给归侨联合会。
9.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区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再设立,相关职责由区政法委员会承担。
10.防治邪教领导小组及其办公职责由区委政法委和区公安局承担。
11.优化区委工作中的党委设置。成立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负责区级机关的党务工作;区社会工作党委和区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负责党的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的工作。结合党的实际工作,成立区教育工作党委,与区教育局合署办公;成立地区卫生工作委员会,并与地区卫生委员会合署办公;成立区经济工作党委,与区经济委员会合署办公。
12.优化地区委员会的实验室设置。更名为区委员会和政府政策研究室,作为区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区委研究室不再挂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牌子。
13.优化全区保密工作管理体制。成立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区委工作机构,与区委国家保密局实行一个机构两个品牌。
改革后,区委设立了一个纪检监察机构和12个区委工作机构,具体包括: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工作委员会、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办公室、区委研究室、区档案局、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委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调整和优化区政府的结构和职能
1.建立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的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功能区规划职责、区水务局的水资源自然资源调查和登记管理职责以及区农业委员会的林业资源将合并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
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不再保留。
2.成立地区生态环境局。将区环保局的职责、水功能区划、地下水污染的监督和预防、排污口的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区农业委员会对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监督和指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的应对等整合起来,设立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
区环保局不再保留。
3.建立地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整合区农业委员会协调和促进农业、农村和农民责任、区农业委员会的责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区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的农田改造项目、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责任,设立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成立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委员会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不再保留区农业委员会。
4.成立地区文化旅游局。整合区文化广电总局的文化管理、广播电视管理职责和区旅游局的职责,形成区文化旅游局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区文化广电总局和区旅游局。
5.建立地区卫生委员会。将区卫生计生委的职责、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为区卫生计生委,区卫生计生委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是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的品牌。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地区卫生与健康委员会承担。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不再保留。
6.建立地区退伍军人事务局。整合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退役军人安置职责,设立区退役军人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7.建立地区应急管理局。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区公安分局消防管理、区民政局救灾、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地质灾害防治、区水务局水旱灾害防治、区农委森林防火和相关城市应急处置的职责整合为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区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辖区。区科委不再挂区地震办公室的牌子。
8.重组地区司法局。整合区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制办的职责,重新建立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不再保留。
9.优化地区审计局的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检查职责、区财政局对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均分配给区审计局。
10.优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区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将分配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挂区知识产权局的牌子,而不是区质量发展局的牌子。
11.建立地区医疗保险局。整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职责以及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形成区医疗保障局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挂区医保办的牌子。
12.优化区科委的职责。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移交给区科委。
区科委不再挂区知识产权局的牌子。
13.优化区政府办公室的职责。区政府外事办公室与合作交流办公室合并为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挂区政府研究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的牌子。区机关管理局仍与区政府合署办公,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
14.成立区粮食局。将区粮食局的职责、区发改委和区经委的重要物资、商品和能源储备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应急物资管理职责整合为区粮食局,并在区经委挂牌。
区粮食局将不再保留。
15.优化区民政局的职责。区社会治理办公室的社区管理和社会建设职责被分配给区民政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更名为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并列入区民政局。
地区社会治理办公室不再保留。
16.优化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林业管理职责将分配给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三)根据当地条件设立的机构
1.成立区科技发展办公室。为充分发挥松江区位优势,推进g60科技创新走廊建设,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和一体化发展,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成立区科技创新发展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履行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重点的区域合作职责,负责城市间的日常对接、联络和协调,研究解决跨区域合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2.继续成立地区交通委员会。为加快松江“四网融合”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构建面向长三角、以“松江枢纽”为核心的综合交通格局,缓解日益严峻的交通问题,方便人民出行,继续成立区交通委员会,区交通委员会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全区交通管理职责。
3.成立地区行政服务办公室。为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协调行政审批,统一集中管理公共资源交易,设立区政府服务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推进本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监督全地区机关效能建设,协调管理全地区政府服务事项。
改革后,区政府设立了32个机构。具体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经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和卫生委员会、 区退伍军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绿化市容管理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民防办、区科技发展办、区交通委员会、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机构改革后,松江区建立了45个党政机构,包括1个纪检监察机构、12个区委和32个区政府部门。
第三,构建简单高效的基层管理体系
巩固基层基础,下放经济和社会管理权力,下放治理重点,按照依法分权的原则,尽可能将资源、服务和管理放在基层。强化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优势和功能,全面设置机构,统筹利用各类准备资源。结合区级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区级部门与乡镇的关系,将物品管理与街区治理相协调,推进区级部门的职责下放准入制度,确保权利、人员和费用日新月异,确保权利和责任平等。
第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区级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按照中央和我市的有关安排,要认真落实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五个领域综合执法的改革要求。进一步整合市场监管和酒类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农业和水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理顺文化领域综合执法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交通综合执法,实现交通行政执法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农业综合执法的权责关系,完善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领域的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改革,除中央政府明确规定实行垂直管理的机构外,其他领域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协调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的配置,进一步整合和融合同领域或相似领域的执法队伍,减少执法队伍类型,降低执法水平,吸收执法力量。
全面清理清退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规范行政执法机构管理,探索符合行政执法特点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方法。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五、全面推进其他改革
(1)深化区人大和CPPCC的机构改革和团体组织改革
完善区人大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推进CPPCC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CPPCC民主监督,优化CPPCC专门委员会设置,充分发挥专门咨询机构作用。区人大常委会和CPPCC可以分别设立2个办事机构。
要统一完善党委领导班子工作制度,推进团组织的政治化、先进性和群众性,完善组织体系、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探索团组织的综合设置,促进党政组织和团组织的有机结合。
(2)深化公共机构改革
按照高效率的原则,设立区委、区政府直属机构。涉及党政机关职能调整的事业单位应做好机构编制的移交工作。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应纳入区级事业单位改革,并同步推进和实施。原则上,公共机构登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道路管理和运输管理等行政职能将分配给行政机关或由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同时,按照精简效率、综合设置的原则,优化行政机关内部结构。改革后需要继续履行公益职能的机构的综合设置。改革后,保留和设立的机构名称不再称为“委、办、局”。今后,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将不再保留或新设。
(3)协调和推进审批服务改革,方便人民群众
要把机构改革与深化分权和分权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分权和优化服务改革。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有效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运行。深化本地区“零距离”综合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长三角地区政府服务一体化发展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减证为民”行动,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各种繁琐环节和程序。加快部门政务信息共享,努力提高“互联网+政府服务”水平。推进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事业部门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企业。
六。强化组织管理的刚性约束
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加强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清理新增行政机构,规范上市机构、临时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管理。严格控制区级党政机构中的上市人数,上市机构不得设置为实体机构,其编制和领导职务不得单独核定。临时机构应在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精简和整合各类派出机构。区委、区政府派出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不纳入机构编制,结合清理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的规格不高于内部机构。进一步研究完善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松江管委会的组织管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清理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有效精简机构数量和调整人员构成。审议协调机构一般不只是设立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相关部门承担。需要单独设立的,应当纳入机构定额管理。统一和规范内部机构的规格和名称,增加内部机构的综合设置。综合性内部机构一般不超过内部机构总数的1/3。原则上,整合后的党政机关内部机构应合并为一套,业务机构应根据其工作的内部关系进行重新设计和整合。
加强编制总量控制,严禁增加编制种类,超编进人,超编配领导干部。统筹利用各种准备资源,加强部门和地区之间准备工作的协调和部署。全面清理和取消未经批准的机构和岗位以及未经批准的岗位。严格组织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严格控制编外人员,严格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通过资金拨付、项目审批、审批监督、考核表彰等方式,坚决纠正上级部门“一刀切”的干预行为。,要求较低级别的组织增加他们的规格,增加他们的人员配备或领导职位。
上海市松江区委员会机构设置
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地区监督委员会
地区委员会办公室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委统战部
政法地区委员会
地区委员会实验室
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
区档案局
区委老干部局
地区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描述:
中国共产党上海松江区委员会设立了一个纪检监察机构,12个工作机构列入机构编制。其中,区纪委和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和两个机构名称;区委员会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区委办挂着区委机要局的牌子;区委员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区社会工作党委和区委员会组织部门合署办公,区委员会组织部门挂区公务员局的牌子;区委宣传部挂着区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地区委员会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地区委员会统战部合署办公。区委统战部挂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区委台湾事务办公室挂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委国家保密局实行一个机构两个品牌,机构规格为副级;地区委员会研究室和地区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由地区委员会办公室集中管理。地区教育党委和地区教育局合署办公,地区卫生工作党委和地区卫生委员会合署办公,地区经济工作党委和地区经济委员会合署办公,不在机构设置范围内。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区政府办公室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区经济委员会
地区教育局
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公安分局
区民政局
地区司法局
区财政局
区劳动资源社会保障局
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区生态环境局
地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地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地区水务局
区文化旅游局
地区卫生委员会
地区退伍军人事务局
地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审计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区体育局
地区统计局
区医疗安全局
区园林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区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
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局
地区民防办公室
曲克创发展办公室
地区交通委员会
区政府事务服务办公室
描述: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设立了32个工作部门,纳入机构编制。其中,区政府办公室挂有区政府研究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和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的牌子,与区政府事务管理局和区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区金融服务办公室的牌子;区经委挂区工委和区粮食局的牌子;区科协和区科委合署办公,区科委挂区信息化委员会的牌子;区民政局挂区社会组织管理局的牌子;区卫生委员会挂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的牌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区知识产权局的牌子;区民防办公室印有区人民保卫空办公室的标志。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不计入机构编制限额。
如果计划太长,我该怎么办?小松特意做了一个图表来帮助你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