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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如何调整城镇居民的养老待遇?如何申请城镇居民养老金?.....你关心的那些问题,让我们来看看专家的答案吧!
10月31日,松江区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当改善松江区城镇居民养老待遇的实施意见》。该政策的实施将提高松江区城镇居民的养老待遇水平。为了方便群众了解这项政策的相关内容,小松邀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如下政策解读。
松江区城镇居民养老政策涉及哪些对象?
它涉及四类对象:一是前老年参保人员(享受老年补贴6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月);二、原乡镇企业人员(享受工作补贴16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月);三是老职工和原乡镇企业人员(享受工作补贴160元/月,老年补贴6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月);第四,本地区其他城镇居民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但不享受农民土地养老基金。
如何调整松江区城镇居民的养老福利?
上述前三类对象的处理项目标准调整为:
工作补贴从160元/月增加到300元/月;老年津贴从60元/月增加到200元/月;生活津贴从300元提高到350元。第四类城镇居民可申请350元/月的生活补贴。
如何申请城镇居民养老金?
前三类对象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处理标准进行分配。其中,工作津贴按300元/月支付,老年津贴按200元/月支付,生活津贴按350元/月支付。个人不需要再次申请。第四类在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350元/月的生活补贴。其中,2019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居民,可从2020年1月起办理申请手续,并从2020年1月起领取生活补贴。
目前,我在其他地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的户籍已经转移到松江区。我可以申请生活津贴吗?
你不能申请生活津贴。此次政策调整后,享受生活补贴的城镇居民范围有所扩大。但享受生活补助的对象在申请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包括农村保险或城镇居民保险)时,必须在本区登记,且仍为本区非农业登记人员。
我应该是城市居民,从2020年6月起可以享受本区城乡居民的旧住房维修待遇,那么我什么时候可以享受生活补贴?
提高城镇居民养老金待遇的政策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从2020年起,新增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生活补贴,享受生活补贴的起始时间与享受城乡居民待遇的起始时间相同。
我是2018年被征地的老年人。如果我选择继续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可以申请生活补贴吗?
当然可以。城镇保险调整后,被征地的老年人如果选择继续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申请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