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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普陀区司法局以人民调解为重点,规范调解、协调调解,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宣传,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疑难案件。2017年达成的调解协议数量同比增长132%,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提高了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和安全感。
注重为人民调解,增强人民的利益感。普陀区司法局坚持便民利民,制定书面通知,现场处置“四个途径”通知、权利义务通知等。充分保障医患双方的知情权,引导患者理性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探索移动调解模式和网上调解,为医患双方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注重标准化调解,实现对文件质量的准确监控。不断完善整个调解过程的监测评估体系,建立“4+26”标准和“四查一评”机制,加强案卷质量检查,规范调解文书制作,有效提高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在市司法局医调办组织的2017年度案件质量检查中实现“零差错”。
注重协调和调解,共同构筑稳定的防线。加强频繁调查和集中调查,及时全面掌握复杂纠纷的动态;加强就诊和投诉对接,搭建调解平台,促进医患纠纷有效解决;对于群体性的信访、诉讼和重大疑难案件,要主动站出来,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实现信息交流、信息共享、工作成果共享,形成合力。
注重调解宣传,提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知晓率。普陀区司法局依托各街道镇的医疗机构、会员单位、医疗保险窗口,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板等形式,开展了以“医患纠纷,民间调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