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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小男孩来说,骑平衡车是危险的。
在交警部门公布的一个典型案例中,一个七八岁的男孩骑着电动独轮车穿过斑马线,与附近的行人交谈。在小男孩的两边,除了过马路的行人之外,还有一辆电池车突然跳出来,向右转。非常危险。
据一线交警介绍,城市道路上电动滑板(平衡)车越来越多,这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增加了很大隐患:“单轮电动平衡车最高时速可达30公里,但没有刹车。如果他们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他们很容易与机动车辆相撞。也有一些双轮电动平衡车,时速可达60公里,与机动车相似,但刹车设计远不如机动车,撞到行人非常危险。”
此外,一些电动滑板车在晚上没有明显的反光标志,这很容易在光线不好的地方导致危险。
“电动平衡车”没有通行权
上述交警表示,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交通工具不符合中国机动车安全标准,也未被列入多种非机动车产品目录。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电动平衡车”没有通行权,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交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和其他车辆是未按规定注册的车辆。他们没有通行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用说进入机动车道了。它们只能用于封闭的住宅道路、室内场馆和其他地方。"
交警对当事人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手推车等罚款100元。首次上路行驶的,按“其他车辆未按照有关规定登记,情节较轻的”。对第二次或以上在道路上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手推车等车辆的,按照“其他车辆不登记,不按要求在道路上行驶”的原则,予以扣留,并通知违章人员到指定地点处理。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处以500元罚款。
滑板和旱冰鞋也不能上路。
对于滑板、旱冰鞋等道路上的违法行为,交警将第一次和第二次给予“口头警告,记录教育情况后放行”,第三次及以上罚款50元。
针对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违法驾驶行为,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对社会上此类车辆违法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和通报,在“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街道执法和教育的严格管理,积极协调和加强源头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