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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金山区新闻》报道:近年来,各种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环境资源案件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金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了多起环境资源保护案件。

金山法院第八庭正式审理了一起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原告是一家从事手机塑料部件生产的企业;被告是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去年6月13日,根据群众线索,被告执法人员到原告公司住所地林挺镇四平北路333号进行检查,发现其建设项目所需的环保设施未完成,建设项目已投产并排放污染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告对原告处以人民币35万元的罚款。

金山这样做 让破坏环境者付出应有代价

然而,原告请求下令撤销处罚,理由是他不是一个有资格受到处罚的主体。经过审判,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要求。

据悉,金山环境资源审判庭于2016年10月18日开庭。环境资源案件非常复杂和专业。为进一步提高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能力,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重点审理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和执法案件,充分发挥环境法律保护三大审判的整体协同和集聚优势,形成统一的裁判标准和规范,为区域环境的全面改善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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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金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已审理了30起诉讼,其中刑事案件8起,涉及非法狩猎犯罪、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涉及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拆迁行政强制等行政案件22件。受理了229起非诉讼行政强制执行案件,其中10起案件因服务程序存在缺陷而被驳回,其余案件获得批准。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金山这样做 让破坏环境者付出应有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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