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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劳动日报》报道,为维护现代社会最重要的劳动关系,嘉定正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抓基础、抓长远、补短处,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保障机制。从今年到2019年底,嘉定区工会将贯彻落实《嘉定区总工会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解决基层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在调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瓶颈问题,有效防范和解决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各种问题,努力开辟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最后一公里”。
巩固和谐基础的六项措施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不仅关系到嘉定创新活力城市的建设,关系到嘉定城市能源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也关系到嘉定工会作为回报、履行业主责任、深化工会改革的最初使命。
未来,如何保护灵活就业群体的权益,如何有效预防劳动争议,如何由各方共同调解,如何将法律援助和工会的法律监督付诸行动……一系列曾经困扰职工和工会组织的问题将会受到更多治理主体的关注和解决。嘉定区总工会坚持从结构性思维出发,在《实施意见》中提出,要通过不断扩大工作组织的有效覆盖面,全面推进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制度,提高质量和效率,促进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有效融入社会治理的整体格局,促进企业和职工在共建中共享企业发展。 完善劳动冲突预防、预警和调解机制,优化和完善多元化劳动争议解决的联合调解机制,切实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全面深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为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嘉定区总工会提出要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有效覆盖面,推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的工会组织体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企业组织形式和职工用工方式的新变化,最大限度地组织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网络人”在内的广大职工进入工会。
加强“四位一体”体系建设
如今,许多嘉定工人不用离开城镇就能从工会获得法律服务,这已经成为现实。目前,嘉定区总工会在安亭镇、嘉定新城(马鹿镇)、南翔镇、外港镇和嘉定工业区设立了职工法律援助分中心,并在区仲裁庭和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职工法律援助接待窗口。从明年起,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布局,计划在江桥镇和徐航镇设立职工法律援助分中心,探索在工业园区和产业工人集中地区设立职工法律援助接待窗口,为更多的职工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年1-10月,共完成窗口咨询接待4919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4件,结案320件,追究职工经济权益1385.9万元。
法律援助分配的改善和力度的加大只是嘉定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制度的一个缩影。未来,包括法律援助、法律监督、集体协商和工会民主管理制度在内的“四位一体”工作体系将有机整合。指导和规范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建立和规范运行,加强企业工会民主参与的改革和调整,指导和督促企业实施改制、兼并、分立和经营的重大调整,将涉及职工分流安置和经济补偿的重大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等。大力推进国有及控股企业将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等协调劳动关系的运行机制纳入公司章程,推进职工董事、监事的落实,切实加强企业工会民主参与的改革和调整,引导和督促企业向职工提交重大方案。
在推动集体谈判建立率和群体劳动争议预警准确率保持较高水平的基础上,嘉定区总工会提出进一步突出工会法律援助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实现对群体劳动争议案件的100%援助;100%协助处理严重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案件;100%监督存在大量劳动争议的企业;对法律援助案件中严重侵害职工权益的企业进行100%监督,同时充分利用“两本书”和政府信用信息平台等有效手段,不断加大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力度。
完成并加强工作团队
专业化、社会化的工会工作者、工会协调劳动关系指导员和社会律师将成为未来嘉定各街道和城镇的“标准”,填补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的不足。在各镇总工会的积极配合下,相关部门的专职和兼职调解员将轮流在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工业工人集中的镇也将配备常驻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专职和兼职工会调解员。
嘉定工会还积极探索解决劳动争议的多元化渠道,成立了嘉定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会工作室,研究介绍了工会律师参与解决群体性劳动争议的工作机制,在部分试点镇推广工会律师参与劳动争议调解。
与人员配备同步,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进一步细化,实现“一地一策、一线一策、一企一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