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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已批准嘉定区内这些土地的性质已被确认改变。
详情见下文:
这批土地总面积56482.2平方米,其中农村集体土地55707.6平方米,国有土地774.6平方米。
上述集体土地中,农用地46675.9平方米(包括耕地44700平方米和其他农用地1975.9平方米),建设用地5013.7平方米,未利用地4018平方米;上述国有土地中,建设用地211.5平方米,未利用地563.1平方米。
这批土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需建设用地指标(51,257平方米)已纳入该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补充耕地指标(44,700平方米)已通过建设用地的削减、整理和复垦项目实施。
经审查,同意将上述46675.9平方米农用地(含44700平方米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该批新增建设用地51257平方米;同时,批准了嘉定区55,707.6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并批准了嘉定区土地规划局为该批土地编制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土地征用方案》、《建设项目用地申报说明》等申报材料。
这批土地共涉及一块土地,总面积22,447.4平方米,其中原是嘉定区安亭镇相关村组的农村集体土地。上述集体土地中,农用地21016.2平方米(其中耕地18459.1平方米,其他农用地2557.1平方米),建设用地422.6平方米,未利用地1008.6平方米。
这批土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需建设用地指标(22,024.8平方米)已纳入本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补充耕地指标(18,459.1平方米)已通过建设用地的削减、整理和复垦项目实施。
经审查,同意将上述21016.2平方米农用地(含18459.1平方米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该批新增建设用地为22024.8平方米;同时,批准了该批嘉定区22447.4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并批准了嘉定区土地规划局为该批土地编制的“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土地征用计划”、“建设项目用地申报说明”等申报材料。
这批涉及一块土地,总面积2148.1平方米,其中原是嘉定区外港镇相关村组的农村集体土地。上述集体土地中,农用地面积2148.1平方米(全部为耕地)。
这批土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需建设用地指标(2148.1平方米)已纳入本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补充耕地指标(2148.1平方米)已通过建设用地的削减、整理和复垦项目实施。
经审查,同意将上述2148.1平方米农用地(含2148.1平方米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在该批新增建设用地2148.1平方米;同时,批准了该批嘉定区2148.1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并批准了嘉定区土地规划局为该批土地编制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土地征用方案》、《建设项目用地申报说明》等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