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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规划2019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副区长王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报道,今年城市和地区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没有重大调整。继续实施小学公办和民办同步招生,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管理,坚持“三个统一、两个限制、两个公开、三个承诺、四个禁止”;申请在本区接受初等教育的学龄儿童必须在有效期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户口登记证》。他们的父母必须在有效期内符合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要求,并在一年内入城。职工社会保险已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自首次登记之日起至2019年6月),实施具有特殊艺术技能的初中生网上登记。此外,学前教育招生将使用“上海市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和“嘉定区幼儿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两个平台,所有适龄儿童在市级平台完成预登记后,均有权进入区级平台进行登记。2月28日,区教育局将公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意见;3月15日,公布了该区招生的具体事宜(如学区划分、办学情况、招生细则、民办招生计划和通则等)。),同时公布了街道城镇招生的实施意见。
会上,安亭镇与嘉定新城(马鹿镇)交流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