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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9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聂某来到嘉定新城(马鹿镇)毛峰路888弄8号楼,发现楼道内停放着大量电瓶车,欲实施盗窃...
犯罪嫌疑人聂某在一楼过道和楼梯之间徘徊,观察了很长时间,试图用钢管破坏监控。
在此期间,聂总是抽烟。
犯罪嫌疑人聂某
一直到凌晨三点钟,聂都没有找到作案的机会...
但是他在走廊里随意丢弃的烟头在几分钟内引起了一场大火!
犯罪嫌疑人聂某
大火最终导致一人死亡,三人不同程度烧伤。
根据事故情况,起火原因是聂某丢弃的烟头引燃了可燃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聂某因涉嫌火灾事故已被嘉定区人民检察院逮捕。
孙俊,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