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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端的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居民区强制分类、取消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实行上门清运、到中间端的垃圾运输全程监管、到末端的资源化处置和垃圾场的生态修复,嘉定正全力以赴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工作闭环,力争一个一个突破。如今,社会对垃圾分类的共识已经基本形成。其次,要进一步加强措施,完善保障措施,形成协调行动意识。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严格完备的法律体系和严格的执法监督是促进垃圾分类的有力措施和保障。《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颁布,意味着垃圾分类将正式进入法制化处理的新阶段。接下来,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这是解决实际问题和严格执法的关键。我们必须用尺子测量,不留“洞”,不给面子,严格执法,确保垃圾分类的有效性。
在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过程中,在坚持法治的同时,也要因地制宜探索各种新的治理方式。例如,安亭镇赵翔村以“安全模式”和村规民约为出发点,对来沪未实施垃圾分类或分类不到位的住户进行第一次教育,第二次通知,第三次取消房屋租赁合同,并通过“三步走”对垃圾分类不达标的村民进行文明家庭评选。这种“以房治人”的机制可以继续探索,不断完善。
为了确保垃圾分类的所有任务都是有效的,有必要压缩各级的职责。为精简各级职责,所有参与垃圾分类的管理部门和实施单位必须细化“四大清单”,如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制度清单,以履行各自的职责,共同确保职责和压力得到适当传递。如聚源新区建立了“六责联动操作清单”,即党工委承担领导责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承担示范和领导责任,村党组织承担战斗堡垒责任,物业公司承担交付管理主要责任,环卫承担拆迁管理责任,城管联合服务承担监督责任。同时,围绕“四个清单”,加强目标管理,制定出精确的“目标图”,如创建一个城市、解决一个、取消一个、巩固一个、升级一个,以确保所有既定目标的完成。
检查监督是发现和解决问题、检查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废物分类的重要环节。建议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专项考核,同时纳入“美丽嘉定”等一系列文明创建考核活动;着力建立和完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监督闭环,发挥NPC代表、CPPCC委员和公民监察员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政府监管部门和垃圾分类职能部门应把垃圾分类作为监管的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并像创建城市、拆除违章、治理河流一样,建立垃圾分类监管通报制度,以鼓励和推动全区加快生活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