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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为进一步降低嘉定区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的科研创新投资成本,激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率和共享水平,嘉定区科委开展了嘉定区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科技券创建工作。
适用范围:
科技双创凭证的适用范围包括创新服务,服务机构必须由区科委入库。
创新服务:
嘉定区科技双创凭证服务平台服务机构提供的大型仪器共享、检测检测、合作R&D、委托开发、R&D设计、技术解决方案等R&D服务。
申请条件:
科技双创券支持的对象包括嘉定区的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
中小型和微型企业:
嘉定区工商登记和中小企业税务登记。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工信部发〔2011〕300号)的要求,与合作单位无隶属关系、财产关系等相关关系。
创业团队:
不具备法人资格,未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且已落户嘉定区各级中创空房(含科技企业解析器、新解析器等。)。
应用方法:
1.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可以登录“长三角科技双创凭证服务平台”。首次登录的用户应该注册。
2.企业登录后,点击主页上的“申请”,填写《嘉定区科技双创凭证申请审批表》。启动小组统一填写《空中创嘉定区科技双创凭证推荐表》,扫描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区科委审核申请。
中小企业网上提交的认证材料包括:
(一)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中创空室上传的认证材料包括:
(1)中创空经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2)创业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区科委应当审查相关材料。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可以在提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在平台上查看申请结果。
4.在线申请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到2019年12月31日结束。
线和支撑比
1.科技双创凭证是电子凭证的形式。提前申请,事后补贴。
2.每个中小企业或创业团队每年最多可申请10万元的科技双创新券。
3.经批准,符合补贴要求的技术服务金额在5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按50%的比例批准;超过5万元的部分应按不超过15%的比例核定。审计结果将在公布后予以表彰。嘉定区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使用加入平台的长三角地区科技服务资源,享受同等补贴比例。
用法和范围
1.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您可以登录该平台订购科技服务。申请人应在复式记账凭证的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内不能使用的科技双创凭证自失效之日起自动失效,不得转让、赠送、买卖等。
2.服务完成后,企业和创业团队将全额支付服务费。对于双造凭证补贴范围内的服务,系统根据发票金额、发票编码和发票号计算预计可抵扣双造凭证金额。服务方必须签订服务合同或服务协议,凭证持有单位应保存服务结果证明(包括测试报告和技术方案等)。)。
3.该平台包括温州市嘉定区和苏州市的科技服务资源。科技创新券可用于使用大型科学仪器和设施、R&D实验服务机构以及国家和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供的R&D服务,包括测试和测试、合作R&D、委托开发、R&D和设计等。服务范围以平台发布的服务项目目录为准。
4.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的强制性测试和法定测试等商业活动不在科技双创凭证支持范围内。包括:法定认证、自愿认证、行政许可、强制检验、计量、资质;商品检验、质量控制、工程设计、生产、加工和销售、影视制作、医疗诊断或治疗;中介、咨询和培训;服务外包和服务分包;企业用户和服务组织之间存在关联;描述不清楚,具体服务内容无法确定。
补贴金额
1.区科委将每隔一年集中受理科技双创凭证兑现申请,具体兑现申请材料的提交要求见兑现通知。区科委将组织专家对科技双创凭证兑现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按比例进行验证,审核后兑现。
2.在申请和兑现科技双创凭证的过程中,中小企业、创业团队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停止或追回财政资金,并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体系档案。构成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违规处罚
企业、创业团队和中创空在申请、使用或兑现创新券基金时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应停止拨付或收回财政资金,三年内不得再次赎回科技凭证,并计入信用记录。
2019年第一批
嘉定区科技双创凭证科技服务项目仓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