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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闵行区介绍,近日,闵行区环保局对一家“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相关环境服务活动”的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处罚。这是区环保局第一次对从事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维护和运营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罚,也是全区推进《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的又一新举措。
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规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法律责任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也给执法部门提供了更多新的环境执法手段。闵行区环境监测支队把新法规作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整治环境污染的又一利器,积极推动法规在执法实践中的应用。自2016年10月以来,已有40多家非法企业被新规定查处,涉及罚款1000多万元。其中,对两家企业实施了双重处罚;两个企业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拒不停产的,按日处罚;对一些噪音超标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并采取措施查封了两家拒绝纠正非法活动和严重干扰噪音超标者的企业。此外,还出现了一批对环境管理台账、网上扬尘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例,充分发挥了新规的威慑力量。
接下来,闵行区环境监测支队将继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继续推进《上环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通过严格执法和扎实工作,为建设生态宜居的闵行区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