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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山区消息:4月19日上午,宝山区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宝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秦冰、陈士达、许华伟、蔡永平等24人出席会议。副区长袁刚,区法院院长王国新,区检察院检察长何伟等参加了会见。
会议听取了袁钢关于宝山区民政工作的汇报。报告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双重支持、特殊服务五个方面介绍了民政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民生保障水平、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成果、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工作思路。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建议区人大常委会继续跟踪监督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主任会议第01号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认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三个治理、两个走”一号工程,弥补城市发展不足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议要求,宝山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审议报告提出的建议,抓紧落实代表议案,保障代表参与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调查监督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积极推进这项工作。9月,听取和审议“01号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处理情况报告,6月和11月,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进行专题询问和集中检查。
会议决定接受有关同志辞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宝山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镇人大常委会主任、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出席了会议。两名市民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