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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健康保险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到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30元,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时提高30元。

@宝山人 三部门联合发文 你的医保待遇有了新变化

2020年,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30元

《通知》明确提出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完善待遇保障机制。到2020年,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30元,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同时个人缴费标准将提高到30元。

个人支付标准同步提高30元

个人缴费标准原则上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各统筹地区应考虑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具体筹资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例。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水平已达到国家标准,筹资水平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立足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大病保险运行,统筹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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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住院治疗水平

政策范围内支付的住院费用比例达到70%

充分发挥居民医疗保险的制度红利,全面实现城乡统筹,坚持公平包容,强化基本医疗保险的主体保障功能。巩固住院治疗水平,在政策范围内支付70%的住院费用。

加强门诊互助保障,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规范和简化门诊慢、特殊疾病保障的认定流程。实施新的全国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推进药品谈判。

重病是有保障的

保单范围内的支付比例增加到60%

全面实施减免政策,统一减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缴费比例提高到6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取消封顶线。

增加对穷人的优惠付款

我们将继续增加对贫困人口的优惠待遇。扶贫期间,在农村地区办卡的贫困人口的免赔额比普通参保居民降低一半,缴费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为在农村地区办卡的穷人设立的上限将被完全取消。

加大对严重疾病的救援力度

落实对贫困人口的救助政策,按照补贴标准,对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与费用相对应,并及时转移补贴资金,确保贫困人口得到应有的保障。巩固和提高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探索从疾病救助逐步过渡到高成本重特大疾病救助的认定标准。结合救助资金的筹集和救助对象的需求,将年度救助限额整体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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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底之前,从目录中删除国家重点监控品种

逐步统一医疗保险药品支付范围,建立协议药品实施监测机制,制定各省补充品种三年消化计划,2020年6月底前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从目录中剔除,完成40%省级补充品种的消化。控制政策范围外的费用比例,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实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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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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