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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层楼给一层楼,开发商利用大阳台、地下室等方法变相扩大容积率的行为将被制止。
上海严打开发商“窃区”
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商业建筑楼层不高于4.5m严格控制“买一送一”设备楼层高于2.2m将计入容积率
阳台投影面积大于8m2的按总面积计入容积率,地下室不得高出室外地面1米
《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商业和办公建筑的高度不得高于建筑高度4.5米。
买一层楼给一层楼,开发商利用大阳台、地下室等方法变相扩大容积率的行为将被制止。在昨天召开的上海市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会议上,发布了《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和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消息。《暂行规定》主要针对上海建筑设计中容积率计算标准不同、引用法律法规混乱、导致开发商“偷面积”扩大实际容积率等问题。
地下室楼层高度小于1米
由于阳台一般占面积的1/2,这也让一些开发商有机会设计“超大阳台”。一些建筑还设计了超大的浮窗,以达到“盗窃区域”的目的。
根据《暂行规定》,阳台的设计深度(取阳台围护结构外围到外墙表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不超过1.8米(含1.8米),且水平投影面积小于等于8平方米的,可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否则,容积率必须包括在整个面积内。
对于浮窗,桌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度差不小于0.5m,浮窗高度不超过2.2m,外墙结构外缘至浮窗外边线的距离不超过0.6m..否则,建筑面积按外墙投影面积计算,并计入容积率。
当许多开发商出售他们的房子时,他们经常被“赠送地下室”所诱惑。但是,在具体操作中,有时地下室的地下部分相对较小,通常被视为“地上房间”,成为实际使用的面积。
《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地下室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其建筑面积才能排除在容积率之外。这些条件主要包括:房间的楼层低于室外楼层,超过房间净高的1/2;地下室离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超过1米。除了地下车库,只有垂直交通(电梯、楼梯)可以进入地下室。
商业建筑的高度不得超过4.5m
根据《暂行规定》,商业和办公建筑的高度不应高出4.5米。超出4.5米的,按每2.8米为一层,其余部分分成一层的方法,折算建筑面积,并按折算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然而,公共部分的地板,如大厅、大厅、走廊和商业和办公建筑的走廊,公共建筑如电影院、剧院、体育馆、博物馆和展览馆,以及大型商业建筑不受本法规的约束。
在建筑物中,常常有“设备楼”的说法,即专门为供暖、通风、空调节、给排水、配电及改造等设备和管道,以及为维修人员进入操作而设置的楼。《暂行规定》规定,2.2米以上设备楼层的建筑面积应计入建筑面积比。
兼作避难层的设备层的高度可以适当放宽。但是,如果超过标准楼层的高度,则楼层面积应包括在楼层面积比中。设备层和避难层还有其他非避难房间(如楼梯间、电梯井等功能性房间),非避难房间的这部分建筑面积空房间应计入容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