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22字,读完约1分钟
昨天上午,原黄浦区法院和卢湾区法院“退出二建一建”后成立的新黄浦区法院举行了成立大会。
昨天上午,原黄浦区法院和卢湾区法院“退出二建一建”后成立的新黄浦区法院举行了成立大会。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浦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区长、区政协主席张华、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等领导出席会议。
2011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调整上海的行政区划,同意取消黄浦区和卢湾区的设立,并设立新的黄浦区。
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撤销上海黄浦区和卢湾区人民法院,设立新的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原黄浦区和卢湾区法院管辖的案件。
10月11日,黄浦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许为黄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据了解,新黄浦区人民法院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