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43字,读完约1分钟
据长宁区介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在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审品牌”检察活动开放日。记者从这次活动中了解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正会同有关单位积极推进市级未成年人性侵害就业限制制度的建立。
目前,上海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受理的案件不仅包括未成年人犯罪,还包括针对未成年人的成人犯罪。2017年,共逮捕了730人(包括287名未成年人),起诉了975人(包括374名未成年人)。
上海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救助,全面深入贯彻少捕慎诉原则和未成年人特殊诉讼制度,通过开展帮教未成年人犯罪调查和“法治进校园”等方式完善犯罪预防机制。
2017年,上海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犯数量比2007年下降了75%,提起公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比例也从2007年的10%下降到0.92%。
上海检察机关加强制度创新,率先探索在全国建立保护性处罚制度。对于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情节较轻,没有按照专门的刑事政策和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探索落实《刑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各种非刑罚措施,实现了“宽严相济”。
此外,上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还透露,上海市检察院在去年闵行区检察院第一个性侵害罪犯就业限制制度的基础上,正在积极推进建立市级性侵害罪犯就业限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