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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发布了《关于在中国临港新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外债登记管理改革的通知》。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可以一次性登记外债,而不是逐笔登记外债。
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推进外债登记管理改革、促进企业跨境融资的重要举措之一。据悉,此次外债登记管理试点改革取消了非金融企业的外债登记手续,大大简化了试点企业的跨境融资业务流程,为试点企业节省了时间、人力和财务成本。
具体来说,一是试点企业只需在自身额度内进行一次外债登记,不需要逐一签订合同、提取资金、变更或取消登记;二是试点企业在注册额度内直接在银行办理外债资金的借入、使用和偿还,无需多次往返外汇局;三是试点企业可以在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内多次借入外债,回收外债资金;第四,在一次性外债登记限额内,试点企业可以向不同的海外实体借款。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认为,一次性外债登记可以适应企业跨境融资需求的变化,帮助企业降低交易成本,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提高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上海自贸区、临港新区建设。
记者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一贯高度重视支持新区金融改革。今年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布了“30条意见”。三个多月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以落实“30条意见”为出发点,共同制定了新区贷款贴息办法,允许新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入外债。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如建立功能齐全的以本外币一体化为基础的跨境资金池,准确支持新区重点产业发展;同时,还出台了新区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启动了新区内贸融资资产转移试点等金融制度创新,有效发挥了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引领作用。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将把加快新临港区建设作为改革创新的突破口,积极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便利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金融开放创新向更高层次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