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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以来,区法院积极与青浦工商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合作,推进消费者权益纠纷对接机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过去五年,共审查和确认了50起消费者权益纠纷,其中包括27起人民调解和23起行政调解。
专注于搭建一个平台。建立三个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汇报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交流工作经验,讨论解决对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注意权力分配。三个单位确定了各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作为对接工作的联络员,保持日常联系,交流信息,共享信息。法院从工商局退休人员中挑选人民陪审员协助调解;在业务骨干法官,法律指导。
注意检查和控制。法院收到当事人的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调解程序规则进行正式审查,并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接受后,调解协议将严格围绕“自愿”和“合法”进行审核确认。
注意业务指导。三个单位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案代训”、“案件调查”等方式交流诉讼调解对接经验,共同提升调解水平和诉讼调解对接技能。
(资料来源:上海青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