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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浦区消息:根据《关于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沪发改工[2016]26号)精神,为进一步引导、鼓励和促进秸秆综合利用,防止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青浦区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和种植户给予资金支持。50元/亩的资金补助,其中市财政承担60%。区财政承担40%,每亩补助20元。
对各街道镇村委会“三夏”麦秸机械化还田面积进行总结、初步审核和宣传,对各街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检查和审核,对青浦区农委和区环保局进行检查和检查,对区环保局禁烧秸秆工作进行监督和确认。经市农委检查核实,2016年全区小麦种植面积32347.63亩,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30237.39亩,并给予补贴
2015年,“三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将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到各街道、镇财政,再由各街道、镇财政拨付到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农机组织、合作社、村级服务组织或第二代麦农,补助资金将进行发放、签约和归集。资金的发放将在“青浦三农”应用和其他网络平台上公布,并接受公众监督。乡镇和街道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准确地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