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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浦区介绍,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地和高发区,青浦县崇古镇正在大力推进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也面临着这种廉政风险的严峻考验。为了有效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镇党委和政府采取了有效措施,严格保持“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审批程序和预算编制、评标和验收审核”三大屏障,努力确保每一栋建筑、每一条道路和每一个工程建设都“干净”,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在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方面,严格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成立了以市长为首的“崇古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通过加强制度实施、规范审批流程、引入第三方检查、实施评标、加强内部监督等制度建设,防止了建设项目中的腐败现象。同时,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管理,构筑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的“防洪堤”。
审批流程和预算编制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关键环节,自然成为防范廉政风险的关键环节。因此,镇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了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流程,完善了项目审批流程和各种申请表格,明确了申报单位的义务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加强了对相关单位和员工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廉政意识。为防止预算编制中的腐败现象,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预算进行审计,并将第三方审计价格作为预算资金申请的依据,报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
为打造评标和验收审核的“防波堤”,崇古镇严格执行评标制度,并由市长牵头召开了评审会议。会上,规保办负责人向招标领导小组报告了项目概况、预算金额、建设单位和拟中标人。经过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了中标人和中标人的比例,坚决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严格按照《崇古镇内部审计制度》和《崇古镇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进行评估。即使资金少于限额的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也应由监管保险办公室、财务部等部门共同验收。如发现问题,应责令立即整改。验收合格后,可以正式签署验收意见,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