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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自2018年3月1日起,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设管理委员会窗口派驻了五项建设项目审批相关事项和两项玻璃幕墙安全评估和交通影响评估专项评估。具体事项如下:

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 .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的审核;

3.建筑能效审查;

4.建设项目许可;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同时,结合3月1日全市实施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在入口窗口设置社会投资项目审批专用窗口,实现专用窗口、专人、专线接待。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3月1日起 青浦区建管委相关业务窗口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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