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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位于上海青浦区的一家农、工、商超市因掺垃圾未能及时整改,被青浦区城管执法局夏阳中队罚款3万元。这也是自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上海市城管执法部门罚款金额最大的一次。

7月2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的第二天,青浦区城管执法局辖阳城管大队继续分兵分路,对政府机关、沿街商店、超市广场等重点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了地毯式的全面检查。

位于公园路300号的上海青浦超市有限公司成为首个被处罚的单位。在7月1日的第一次检查中,城管执法人员在店门南侧发现了一组干湿垃圾收集容器。经检查,发现干垃圾如包装纸混合在湿垃圾收集容器中。

此外,公园路附近的一侧有一个垃圾桶,垃圾桶的西侧有一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里面也混有干垃圾。

图片说明:7月1日对文慧客户进行检查的当天,夏阳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并正确摆放混合垃圾。

但是,7月2日下午13点10分,中队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发现该公司未进行整改,仍存在垃圾混扔现象。

鉴于青浦农工商超市整改不到位,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参照自由裁量基准,青浦农工商超市有限公司将首次发现的有害垃圾与干垃圾混在一起拒不改正,夏阳中队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垃圾混投且整改不到位 青浦一超市被从重处罚

青浦城管执法部门表示,处罚始终不是目的,而改变垃圾放置习惯是核心。垃圾分类确实成为一种时尚,但它仍然需要全民的自觉行动。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垃圾混投且整改不到位 青浦一超市被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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