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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了《上海市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示范路段和示范区域标准》。整治办公室和各区政府梳理出第一批规范城镇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的示范路段和区域,涉及全市16个区的218条街道(镇、乡、工业区)和448个路段和区域。
据报道,这些路段和地区将由各地区的街道(城镇、乡镇和工业区)承包,并将特别努力加强模型制作工作以达到标准。并实现:
1.行人和非机动车:
1.行人不要过马路或爬过栅栏
2.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闯红灯
3.无牌照电动汽车不在道路上行驶
4.非机动车不会随意停车
5.非机动车不倒车
6.非机动车不进入机动车道
二、机动车辆:
7.不要随意停车
8.不要乱占道路
9.不要换车道
10.不要乱吹口哨
11.不要倒车
12.人行横道线前对行人要有礼貌
13.车道合并应该交替进行
14.转弯车辆应让直行车辆通过
三、道路设施:
14.道路平坦,没有坑洼
15.无缺陷(闭塞)的清晰标志
16.标记线完整,没有稀释(污点)
按照“一路一策”的工作要求,市整治办将以街道(镇、乡、工业区)为主要责任主体,指导街道(镇、乡、工业区)详细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有效整合管理资源,促进责任落实。同时,相关部门也欢迎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示范路段和示范区域的建设。
金山区街道镇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示范路段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