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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外部法律顾问在新形势下为推进松江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快“松江法治区”建设进程,推进“一个目标、三大举措”的战略布局,提高松江区党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择和雇用的范围
从事法律教学、法律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等的专家、学者或律师。上海的相关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和律师事务所均可申请。
二是储备银行成员的选择标准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法律专家具有法律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5)积极参与松江区各项公益法律活动,并按约定参与完成相应的公益法律活动;
(6)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第三,注册方法
以个人注册为主,单位推荐为辅。
1.个人注册
(1)符合所选范围和注册条件的个人可以通过自我推荐申请。
(2)请从“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松江. gov/)下载《松江区外部法律顾问库建设个人申请表》(以下简称《个人申请表》)。
(3)请以书面形式填写《个人登记表》,并附上相关专业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请将上述申请材料邮寄至松江区袁钟路1号1号楼224室,邮编:201620,并到松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取。
2.单位推荐
(1)所有相关高等院校都可以推荐热衷于参与法律顾问工作的专家学者,人员数量不限。推荐单位应填写《松江区外部法律顾问库建设推荐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松江区委、区政府各部门、街道、镇、开发区、管委会、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可推荐1至2名外聘法律顾问或律师,推荐单位应填写《松江区外聘法律顾问库建设推荐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请从“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松江. gov/)下载上述推荐表,邮寄地址同上。
第四,注册时间
从2017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邮寄信件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V.联系人
刘先生:37735148
请登录“上海松江”门户网站(songjiang.gov/)了解相关事宜。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