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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松江区新闻》报道:根据《中国共产党松江区委员会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松江区委员会2017年检查工作计划》,松江区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检查组于2017年12月14日成立。从2018年1月12日开始,他们分别驻扎在车顿镇、新桥镇、九亭镇、东京镇、石湖当镇和佘山镇。12月14日上午,在车顿镇、东京镇和石湖当镇召开了动员大会。每个被检查单位有10个工作日。
检查期间,各检查组将重点了解各单位落实区委和松江区政府决策部署的态度、行动、措施和效果;完成“五个违反、四个必须”的任务;清理黑臭河道,落实河道长度制度,按时间节点完成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未完成的原因;环保检查员是否按照消除与关闭、整改与标准化、改进归档的要求组织实施,是否具有灵活性;“五违四要”,河道整治资金的使用、资金来源及分类;河道整治工程资金分配等问题。
检查期间,检查组不干预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也不直接以信函方式处理案件。如果相关的个人诉求和诉讼不在验收范围内,检查组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各检查组应设立专门的公用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并在被检查单位设立联络箱,接受与检查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和邮件。第一阶段,三个被检查单位的验收时间为12月14日至12月27日工作日的9: 00至16: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