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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10起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松江区市场监督局受理的松江区一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案被列入十大典型案例。
4s店违反消费者意愿,要求消费者接受“12项收费服务项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服务费,构成“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督局责令当事人依法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9万元罚款。
近年来,汽车消费者投诉一直出现在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名单上。根据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统计,投诉主要集中在经营者未能履行对消费者的售前承诺、未能按时交付汽车、售后维护服务差以及未经消费者确认用非原装部件更换原装部件等方面。
去年底,董先生花了25万元买了一辆家用汽车。由于商家开具发票的日期是今年年初,消费者无法享受到厂家原来的维修政策(厂家规定今年要交四次货,明年只交一次),联系商家后无法有效解决。董先生随后向地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经调解,双方协商一致,经营者同意消费者享受4项维修服务。
此外,许多汽车修理店在汽车维护方面也很棘手。沈小姐,市民,因车辆故障被送至维修商维修。沈小姐在取车时,发现车左侧的大灯、前挡泥板、前保险杠支架、散热架都不是原厂零件,与原厂承诺不符。在沈小姐和企业负责人多次谈判失败后,她向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经过多次谈判,问题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汽车消费涉及大量资金,所以在购买和维修时要谨慎,以免被不法商家钻了空子,造成经济损失。当消费者购买时,他们可以在线检查和比较。处理分期付款时要小心,综合考虑总价,避免盲目决策。小心签署购车合同。购车合同中的条款必须完整,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并列出总价、车辆交易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车辆的交付方式和期限、售后服务条款和违约责任。开车时要有思想。记得仔细检查汽车的外观、内饰、照明和机械部分,确认购买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服务卡、车辆使用说明书等重要文件是否齐全。仔细检查发动机号、车架号、证书和出厂日期,以获得后续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