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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有点情绪化。原来她因医疗事故引起了赔偿纠纷。安静地坐在周京华对面,一边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一边耐心地倾听她的要求,一边做详细的记录。随后,周京华耐心地解释说,这位女士也平静下来了,之前的悲伤表情舒服多了——这样的场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在松江区医委会的调解接待室。
“以这种相对灵活的方式解决纠纷,缓解了医患之间的对抗,促进了医患之间的和谐。”松江区医疗调解办公室主任陈杰表示,人民调解医患纠纷具有便捷、免费、公信力高、专业性强等优点,已逐渐成为医患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主要渠道。今年,松江区医疗委员会已经受理了70多起案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8%。
强大的专业精神-“老主人”灵活调解
周京华是区医委三位调解员中年龄最大、任职时间最长的一位。他有一定的医学专业知识,懂得医疗事故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所以可以称他为“老法师”。她曾是松江区中心医院的护士长,后来被调到区卫生监督所的医疗办公室。2012年退休后,她被地区医疗委员会重新聘用为医患纠纷的人民调解员。在过去的六年里,她成功地调解了数百起医患纠纷,在区医委接待室墙上悬挂的十多幅横幅中,有一半以上是送给她的。
“为人民解决问题,热爱民生。”今年3月15日,住在茅岗镇的盛女士和她的家人给周京华发了一条横幅,感谢她成功调解了自己和一家私营医疗机构之间的牙科医疗纠纷,保护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盛女士多次到该医疗机构口腔科进行全口牙烤瓷。两个月后,因为戴牙不舒服,没有咬力,盛女士要求医生全额退还她已付的4万多元医疗费。医生不同意患者的查询和退款请求,因此双方委托区医委作为第三方参与调解。今年3月12日,经过周京华与医患双方多次沟通协商,盛女士获得退款,医生收回了盛女士的瓷牙。双方均表示不会有其他纠纷,案件顺利结案。
适应趋势-采用新旧法规
据了解,松江区医疗调解委员会是一个以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为依托,经区司法局批准的行业性、专业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是中立、独立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为辖区内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提供免费调解服务。
2011年8月,松江区成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办公室,成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区医委共受理全区832起医患纠纷案件,调解成功685起,调解成功率82.33%,金额3606.54万元。其中,2017年,医委会受理调解案件84件,调解成功78件,调解成功率92.85%,金额669.54万元,比2016年增长37.8%。
陈杰告诉记者,过去调解医患纠纷的主要参考法律是2002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决医患纠纷的方式仅限于医患协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三种。然而,在实践中,这些方法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双方自行协商,由于所涉及的医生和病人之间缺乏信任,很容易激化矛盾;卫生部门进行行政调解,病人很容易被认为是“医疗保健”;由于司法程序的高成本和长时间,许多人不会选择这一步,除非他们不得不这样做。
2018年10月1日,国务院新颁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生效。“以具体制度的形式,鼓励和发挥人民调解作为解决医患纠纷主渠道的作用,倡导灵活解决医患纠纷的方式。医务委员会的工作已变得守法和更方便操作。”松江区司法局副局长卢朝扬表示,目前,松江区司法局已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双管齐下,做到了预防与治疗并重,民政与行政并举,适应了新形势的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