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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上海金山公安局了解到,金山警方在两天内查获4起非法存放危险物品案件,并查获28箱烟花爆竹。四方均被公安机关罚款5000元,并没收所有烟花爆竹。
2017年1月3日,上海金山公安局夏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钟敏村和山塘村两家小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进行了处理,查获了店主余在村小店存放的5箱烟花爆竹和店主沈在山塘村小店存放的6箱烟花爆竹。
经审查,于某、沈某分别说明了自2014年初至2015年上半年在浙江省嘉善市购买烟花爆竹并委托他人在店内购买牟利的违法事实。于和沈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5000元的行政罚款,并没收全部烟花爆竹。
2017年1月4日上午,上海市金山区公安局邢台派出所发现,位于新金山路的一家商店正在私下出售烟花爆竹。警察立即检查了商店。当被问及是否出售烟花爆竹时,店主发誓说他不卖。如果他不相信,警察可以随便检查一下。
在检查过程中,警察发现商店阁楼的小仓库里堆放着许多纸箱,外包装上装满了食物、食用油等。乍一看,没发现什么问题。当警察打开纸箱时,他们发现里面有烟花和鞭炮,总共有8箱。店主吴某因非法存放危险品被公安机关罚款5000元,并没收所有烟花爆竹。
2017年1月4日下午,上海市金山区公安局吕巷派出所民警在吕巷镇西贝路一批发部门仓库查获9箱烟花爆竹。店主王(音)解释说,自2014年以来,他非法从他人处购买烟花爆竹用于非法销售,没有资格储存烟花爆竹。
目前,王被公安机关罚款5000元,并没收全部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