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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小组一致认为,泸乡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产品的保护,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建设目标、资金保障等。,具有健全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运行有效,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生态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
1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成立评估小组,对绿乡镇申报的国家生态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进行验收。
通过文件和现场评估,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等。评估小组一致认为,泸县乡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产品的保护,建立健全了组织结构、建设目标、资金保障等。,具有健全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运行有效,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生态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
评估小组一致同意向国家质检总局生态产地保护办公室推荐并批准泸县为生态产地保护示范区。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公布后,泸乡镇将成为上海首个国家级生态产品产地保护示范区。
绿乡镇将加强生态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后续监管,完善示范区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建设,并根据评估专家组提出的完善规划和保持生态环境持续监测的建议,制定示范区发展规划。
2016年2月,泸乡镇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正式启动。在已成功申报的“鲁湘桃”(黄木品牌)和“鲁湘葡萄”(石泉品牌)两大生态源产品的基础上,以建设特色农业产业为切入点,着力打造“中央生态圈”和特色城镇,依托城镇的生态资源优势,努力践行“绿色、生态、环保”的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