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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金山区委员会和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的通知,金山区现有党政机关45个。有13个区委员会,包括1个纪检监察机构和12个工作机构。区政府有32个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规划》、《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机构改革规划》和《上海市区级机构改革总体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金山区机构改革规划。
一、总体部署
坚持以习近平在新时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坚决实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着力改革区级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权责,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职能、模式和作风转变,提高效率和效益,构建系统完整、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区级机构职能体系,构建简单高效的基层管理体系,为金山努力成为“上海制造”品牌的重要承载区、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先导区、长三角优质一体化发展的桥头堡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全区要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调和效率,坚持推进法治改革,坚持在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下,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我们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国家法制、法令和市场的统一,以中央和市级机构改革为基准,确保区级主要机构及其职能与市级机构改革的有效衔接,确保它们的衔接和有效实施。立足现实,在制度设置和职能配置上更加突出民生,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因地制宜、以问题为导向,努力突破制度和制度约束。
第二,调整和优化区级党政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
(1)调整和优化地区委员会的结构和职能
1.建立地区监督委员会。成立区监察委员会,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的名称。
2.建立、完善和优化区委重大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增强组织协调能力。
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区委员会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研究室。
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改为依法综合治区委员会,作为区委员会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区委员会的审议和协调机构。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治法律委员会。
区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区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区委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挂着区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区财政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将改为区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作为区委员会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员会研究室。
地区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地区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地区委员会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外事办公室。
设立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作为区委员会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
成立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委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员会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3.区委员会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员会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将地区组织委员会改为地区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作为地区委员会的审议和协调机构。调整和优化区委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作为委员会的办公室,它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作为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它与委员会的组织部门同设一处。
4.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
将区公务员局并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挂区公务员局的牌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挂区公务员局的牌子。
5.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将区文化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职责移交给区委宣传部。
6.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并入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挂着政府新闻办和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保留。
7.区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将区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更名为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与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的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8.区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将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纳入区委统战部。区委统战部挂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的牌子。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华侨协会的职责分配给归侨联合会。
9.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区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再设立,相关职责由区政法委员会承担。
10.防治邪教领导小组及其办公职责由区委政法委和区公安局承担。
防止和处理非保留区邪教办公室。
11.优化区委工作中的党委设置。成立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负责区级机关的党务工作;区社会工作党委和区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负责党的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的工作。结合党的实际工作,成立区教育工作党委,与区教育局合署办公;成立地区卫生工作委员会,并与地区卫生委员会合署办公;保留成立地区经济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与地区经济委员会设在同一地点。
12.优化地区信访管理体制。设立区委员会和政府信访办公室,作为区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不再保留区委群众工作部。
13.优化地区委员会的实验室设置。更名为区委员会和政府政策研究室,作为区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14.优化全区保密工作管理体制。成立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区委工作机构,与区委国家保密局实行一个机构两个品牌。
改革后,区委设立了一个纪检监察机构和12个区委工作机构,具体包括: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工作委员会、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办公室、区委研究室、区档案局、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委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调整和优化区政府的结构和职能
1.建立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的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能领域规划职责、区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认登记管理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森林、湿地和其他资源调查和确认登记管理职责整合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
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不再保留。
2.成立地区生态环境局。区环保局的职责、区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的职责、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监督和预防地下水污染的职责、区水务局(区海洋局)编制水功能区划的职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的职责、海洋环境保护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的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监督和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职责,整合形成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
区环保局不再保留。
3.建立地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区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协调将促进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责任、区农业委员会的责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的农田改良项目、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责任等。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成立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委员会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和区农业委员会将不再保留。
4.成立地区文化旅游局。整合区文化广电总局的文化管理、广播电视管理职责和区旅游局的职责,形成区文化旅游局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区文化广电总局和区旅游局。
5.建立地区卫生委员会。将区卫生计生委的职责、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为区卫生计生委,区卫生计生委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是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的品牌。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地区卫生与健康委员会承担。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不再保留。
6.建立地区退伍军人事务局。整合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退役军人安置职责,设立区退役军人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7.建立地区应急管理局。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区公安分局消防管理、区民政局救灾、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地质灾害防治、区农委森林防火、区水务局水旱灾害防治、区地震办公室的职责以及与城市网格化相关的应急职责整合为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区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辖区。区科委不再挂区地震办公室的牌子。
8.重组地区司法局。整合区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制办的职责,重新建立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不再保留。
9.优化地区审计局的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检查职责将分配给区审计局。
10.优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区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将分配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挂区知识产权局的牌子,而不是区质量发展局的牌子。
11.建立地区医疗保险局。整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职责以及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形成区医疗保障局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
12.优化区科委的职责。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移交给区科委。
区科委不再挂区知识产权局的牌子。
13.优化区政府办公室的职责。区政府外事办公室与合作交流办公室合并为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挂区政府研究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的牌子。区机关管理局仍与区政府合署办公,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
14.成立区粮食局。将区粮食局的职责、区发展改革委重要物资、商品和能源储备管理职责、区民政局应急物资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形成区粮食物资储备局,列入区经委。
区粮食局将不再保留。
15.优化区民政局的职责。将区社会工作党委的社会建设和管理职责分配给区民政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更名为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并列入区民政局。
(三)根据当地条件设立的机构
1.继续成立地区交通委员会。为加快长江三角洲高质量综合开发,有效发挥重要枢纽作用,完善和提升综合交通体系,继续成立区交通委员会,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区域交通建设和管理、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交通质量和服务监管实施以及城市交通安全保障。
2.成立地区行政服务办公室。为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提升政府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提高政府效率和服务质量,设立区政府服务办公室,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效能建设相关职责,区政府办公室对“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政府建设和“一网管理”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区科委的电子政务发展职责分配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3.设立地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为了统筹整个地区的投资资源,提高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成立了地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区经济委员会吸引投资和促进投资项目的责任分配给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改革后,区政府设立了32个机构。具体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经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和卫生委员会、 区退伍军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绿化市容管理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民防办、区交通委员会、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区招商办。
机构改革后,金山区建立了45个党政机构,包括1个纪检监察机构、12个区委和32个区政府部门。
第三,构建简单高效的基层管理体系
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及时推进金山区城镇体系改革,明确职责,理顺条块关系,规范机构设置。深化和拓展“党建区域化、管理网格化、服务网络化、共治社会化、自治民主化、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结合街道和城镇改革实践,继续探索符合金山区客观实际和发展要求的基层管理体制,坚持以党建为导向,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强化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整合基层管理、服务和执法的资源和力量,增强街道城镇的综合管理和执法能力,加强基层综合治理权的职责下沉和准入、信息整合和共享的政策保障,推低治理重心,尽可能把资源、服务和管理放在基层,让基层群众有权利有东西。
第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中央和我市深化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个领域的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推进其他领域和部门的综合执法,确保改革整体推进到位。在现有市场监管和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专利、商业、酒类专卖等执法职责,优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环境保护与水、海洋、农业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和队伍,形成综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进一步优化农业综合执法的权责关系,完善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交通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整合道路管理、交通管理和航运领域执法职责和队伍。优化和理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完善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扩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按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大方向,统筹安排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从源头上全面清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努力减少执法队伍类型,降低执法水平,收拢执法力量,合理配置执法人员。一个部门拥有多个执法队伍,原则上整合为一个队伍,促进执法队伍在同一领域或类似领域的整合,实行综合设置。规范行政执法机构管理,探索符合行政执法特点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方法。全面清理清退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综合执法改革涉及按照有关规定设立机构。
五、全面推进其他改革
(1)深化区人大和CPPCC的机构改革和团体组织改革
充分发挥NPC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强化NPC对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职能,完善区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推进CPPCC履职能力建设,加强CPPCC民主监督,优化CPPCC专门委员会设置,充分发挥专门咨询机构作用。区人大常委会和CPPCC可以分别设立2个办事机构。
坚持党对群众组织的领导,完善党委对群众组织的统一领导制度,促进群众组织的政治化、先进性和群众性,以更大的努力和更实际的措施推进群众组织改革,使群众组织更加充满活力和强大。促进党政组织与群体组织的有机联系,支持和鼓励群体组织承担适合群体组织的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党政民之间的桥梁作用。
(2)深化公共机构改革
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理顺公共事务关系,实现公共事务分离。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公共机构也纳入改革实施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央政府的有关政策,将完全或主要负责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道路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分配给行政机关或由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并相应撤销原事业单位机构体系,恢复事业编制。同时,按照精简效能和综合设置的原则,优化行政机关内部组织结构;在清理职能的基础上,重新界定机构的类别或与其他从事公益服务的机构进行整合。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公共机构。
(3)协调和推进审批服务改革,方便人民群众
将机构改革与深化“配送服务”改革结合起来。全力推进“一个网通办公室+全代理”的实施,加快实体大厅与在线大厅的线下整合,实现审批服务的全过程。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改革,推进企业申请审批服务“一户独大”。优化和简化审批服务模式,压缩审批层级,合理降低办理时限,减少各种繁琐的环节、程序和凭证,降低机构交易成本。加强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网上加监管”,加快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推动建立以失信惩戒、失信惩戒为基础的信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六。强化组织管理的刚性约束
加强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规范合署办公、派出机构、开发区管理机构、上市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上市机构不得设置为实体机构,不得单独审批和编制。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不得设立机构。一般来说,议事协调机构不仅要设立办公室,具体工作也要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统一和规范内部机构的规格和名称。党政机关内部机构在职能整合的基础上全面设置,合并部门内部机构也相应调整和精简。
加强编制总量控制,严禁增加编制种类,超编进人,超编配领导干部。统筹利用各种准备资源,加强部门和地区之间准备工作的协调和部署。全面清理和取消未经批准的机构和岗位以及未经批准的岗位。严格组织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严格控制编外人员,严格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通过资金拨付、项目审批、审批监督、考核表彰等方式,坚决纠正上级部门“一刀切”的干预行为。,要求较低级别的组织增加他们的规格,增加他们的人员配备或领导职位。
七。掌握组织和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区委全面负责机构改革。坚持把机构改革放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成立区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构改革工作。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统筹实施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改革有序推进。区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区机构改革的指导。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作用,形成合力。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改革逐项、规范、有序实施。
(2)细化工作进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金山区机构改革方案,改革要稳步、紧凑、有序进行,要切实抓好动员部署,细化工作安排,全面推进党政机关领导班子配置、人员调动、资产转移、集中办公、档案移交等工作。 提前研究参与改革的部门组织架构和机构“三规”,确保金山区机构改革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3)稳步有序前进
坚持“未破先立,未破先立”的原则,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改革。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思想不乱、工作连续、队伍不散、力度不减,确保改革时期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新组建的综合部门领导职数超编的情况要逐步消化,平稳过渡。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凝聚改革共识,为改革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4)严格的纪律和规则
严肃的机构改革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组织机构纪律、干部和人事纪律、财政和经济纪律以及保密纪律。严格控制干部的晋升和调整,严肃查处机构改革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一通三防”。将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重大决策部署的检查任务和检查范围,并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从重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如何改变金山区的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