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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性,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准确选拔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经区委决定,下列同志在上岗前进行公示。
彭锡军,男,1975年9月出生,汉族,上海市人,中央党校大学全日制专科,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拟任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推荐为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永华,男,1974年12月出生,汉族,江苏省盐城市人,全日制大专,在职大学,1996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金山区交通委员会副主任,中共金山区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拟聘任何为上海金山市场有限公司委员会秘书,并推荐其担任上海金山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京华,男,1972年2月出生,汉族,江西省都昌市人,全日制大学,法学学士,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金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司法监督法院院长(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法官、三级高级法官,拟任金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委员会主任。
上述公示对象需要执行试用期的,试用期制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3日。如公示对象有反映,可在公示期间向中共金山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报告。电话:021-57921127,12380,57921127(传真);地址: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1号楼1708室(邮编:20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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