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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嘉定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起酒类侵权案件,违规者从酒瓶外观上做文章,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乍一看,这两个外国酒瓶确实有许多相似之处。拱桥玻璃瓶身、金属瓶口和瓶口的金色图案十分相似。
马爹利的品牌代理人表示,由于外国葡萄酒长期没有进入国内市场,考虑到广告等成本因素,他们于2006年申请了瓶子的立体商标保护,并于2009年获得批准。
今年3月,该公司在一次展会上发现该产品与瓶体相似,因此向嘉定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
经调查,该非法产品还含有法国进口的原液,但与马爹利公司没有关联。
目前,共生产非法产品约3000瓶,其中已有1000多瓶流入市场,非法销售金额已超过26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虽然瓶子上的文字不同,但由于瓶子的相似性,消费者可能会认为这两家公司之间有一定的联系,这很容易产生误导。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库存中的违法产品被没收,并处以26万元以上的罚款。
▲何家平,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据监管机构称,立体商标比平面商标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能够更好地识别商品品牌。因此,新《商标法》中增加了这一类型,但许多企业并没有意识到。
此外,监管部门提醒,三维商标专用权的使用期限不是永久性的,相关企业应及时更新,避免侵犯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