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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来自嘉定区的消息,自《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嘉定区城管部门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四个环节,积极开展各方面的执法检查。7月1日至11日,共开展了498次执法检查,督促整改191次。根据整改期限,城管部门随后对相关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了复核。近日,城管部门首次对未整改完毕的单位罚款5000元。
7月9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嘉定工业区史圣路的一家企业进行复查。据了解,该企业在前期执法检查中出现了干湿垃圾混扔现象,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然而,在随后的审查中,混合投资的现象仍然存在。为此,执法人员当场发出“谈话通知”,要求相关责任人配合调查。
7月10日,企业负责人带着相关材料来到嘉定工业区城管中队进行调查询问。城管部门表示,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企业未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收集容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最终,嘉定工业区城管中队对该企业处以5000元罚款。该企业的行政负责人表示,他已经注意到深度理解中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
7月12日,执法小组再次来到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分类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进,分类纯度也有了明显的提高。企业负责人表示,将对员工进行垃圾分类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并督促员工做好分类工作。
下一阶段,嘉定区城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垃圾分类执法检查,特别是对一些以前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反复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