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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嘉定区委员会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四个责任协调”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落实金平总书记“深化和完善“四个责任协调”机制”的重要指示,规划和推进嘉定区“四个责任协调”机制建设,推动党的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基层、向纵深发展。区委书记、区委“四个责任协调”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西出席会议并讲话。
“作为‘四个责任协调’的第一个实践领域,采取有效措施回答深化和完善‘四个责任协调’机制的问题,是我们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我们必须竭尽全力,永远走在前列。”张西指出,要提高常委会的地位,深化和完善“四个责任协调”机制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牢固树立“不履行责任就是不履行责任,履行责任也是不履行责任”的理念,促进党的执政工作在更广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的互联互通、互动协调发展。
张西强调,要抓住重点,切实提高深化和细化“四个责任协调”机制的工作水平。注重强化协同意识,不仅要精确“协同”,还要积极“协同”;重点领域有所突破,整体推进,继续在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监管方面共同努力,形成突破效应和示范效应;凭借更丰富的创新实践,我们将继续走在前列,在更广阔的领域大胆探索和实践,努力形成更多更好的创新体验。
张西要求抓紧落实,确保深化和完善“四个责任协调”机制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整体推进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党委书记的领导作用;要从严治党,以治党带动各项工作职责的落实,促进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生根和落实;要营造一种勇于承担责任的创业氛围,让党员干部在严格的管理中坚守底线,以爱心创业。
陆、、沈华迪、、顾会文、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作”机制建设协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在嘉定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建立廉洁从业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两个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四大责任协调”机制建设协调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是深化和完善嘉定区“四大责任协调”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一个纲领性、启发性、开放性的指导意见,主要引导基层探索更多的协调方式,通过协同作用更好地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的不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廉政监督制度实施意见》是加强重点领域协调的积极探索。通过搭建协同平台,形成一个能够贯穿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立体化、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实现权力运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和干部成长的“四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