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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凌晨5点左右,一名男子在经过宝安公路刘成路交叉口时,用手打破了路边隔离墩上的警示灯,然后用力将其摔在地上。
警察随后找到了肇事者陈某。“前一天,我不小心开着一辆电瓶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被警察拦住,罚款50元。第二天,当我骑车到宝安公路刘成中路路口时,我越是想发火,就越是砸了警示灯。”陈某承认了他的荒谬行为。
原来,4月1日下午,陈某在宝安高速公路东宝路以南约30米处因在高速公路上驾驶非机动车被警方拦下,并被罚款50元。对此不满,陈某通过破坏交通设施来发泄他的愤怒。陈某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