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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闵行区检察院下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决定对涉嫌犯罪的私营企业主罗某,将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这是区检察机关执行宽严相济规定,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
据悉,经承办此案的公诉人初步审查后,对罗某某是否批准逮捕进行了公开审查,并组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及律师到场,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我相信对罗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将对其尽快返还剩余欠款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其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此外,罗某拥有多项专利发明,在上海有固定住所,认罪态度好,所以决定不批准逮捕他。
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坚持罪刑法定、平等保护的原则,严格区分经济活动中的违法与违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对于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特别是认罪态度好、社会危险性小、逮捕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认真适用强制逮捕措施。同时,要加强对该领域立案监督、控告申诉案件的审查,严格掌握立案标准,防止不当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坦白从宽与依法及时改变拘留措施和宽大处理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