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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闵行区召开的关于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题会议上,闵行区有关委办、法院、检察院、海关等部门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进行了交流和发言,并被选在本报发表。(没有特别的顺序)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炜:

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氛围。率先推进优化经营环境、扩大开放等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的实施、削减和落实。

加强民营企业项目审批服务。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固定资产节能审查、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与区财政局联合发布本辖区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民营企业的质量工程将纳入全区重大工程计划。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闵行承诺这么做

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为企业提供便捷、诚信的窗口查询服务。做好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工作,鼓励不可信企业主动纠正不可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马顺华:

确保私营企业在政策执行中“不受歧视”。新建民营企业工业项目联合评审完成后,将积极提前为企业提供服务。对于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项目,要合理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对列入本区重大项目的民营企业建设项目实施重点服务。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闵行承诺这么做

确保私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受限制”。严格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民营企业投资项目不实行强制招标。在对进场交易项目的监管中,严格审查,禁止招标人设置限制或排斥私营企业合法投标的条件。对私营企业给予适当支持,鼓励辖区内不经招标的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给私营建筑企业。实行“双随机、双公开”的联合检查制度。严厉打击招标投标、非法分包和违法分包。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闵行承诺这么做

确保私营企业在其发展中不会被边缘化。支持民营建筑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新建筑材料的生产和运营,如私人建筑构件(PC);加大对民营建筑企业员工的培训。

确保私营企业不会被行业遗忘。建立领导干部和部门领导联系民营建筑企业的制度;建立涉及民营企业政策文件的“一站式发布”信息平台。

区民政局局长蔡:

“规范+精简”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实现网上“全程网络运行”,网下“一进一门,只运行一次”,进一步完善和完善14件民政审批事项的指引和业务流程。

“服务+保证”提高满意度。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工作难、慢、复杂的问题。

“联动+整合”提升服务水平。支持在闵行注册的社会组织承担老、弱、幼、残等传统公共服务,并转移空发展社会组织,以培养动能,激发活力。

李俊区财政局局长: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做好企业扶持资金保障、预算安排和政策落实工作。

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应尽可能地予以担保,市担保基金中心应试点“创园贷款”项目。在园区推荐和银行批准的情况下,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担保;2019年,我区试点“创业园贷款”将与园区签约,实现100%全覆盖,力争实现我区政策性担保贷款总额超过20亿元。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闵行承诺这么做

积极动员银行为民营企业实施“可贷贷款”。督促和考核大银行、中小银行分别完成不低于1/3和2/3的民营企业贷款,3年后实现不低于50%的民营企业新增贷款目标。

政府采购向民营企业全面倾斜。引导和督促各部门为中小民营企业储备超过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的资金;全区17大类32个子类的定点采购,对民营企业的设置要求不低于60%。

云,区教育局局长:

扎实推进学区化和集团化,吸引企业扎根闵行。做好企业家、各级管理者及其员工的子女教育工作。

“校企结合”加强民营企业职工技能培训。2019年,将在该地区的职业学校建立7个市级职业教育开放培训中心,为私营企业员工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加大政府对民营企业和民办学校特殊教育经费的保障力度,2019年市教委安排专项资金917万元,引导民办学校规范优质发展。

提高教育服务的管理效率,增强“一网管理”的工作能力。

张宁勇,区房管局局长:

进一步简化和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要求,原则上不增加任何额外的审批要求。审批时限缩短了。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前期物业服务招标项目备案等12项行政审批项目在当天当场完成。抵押注销等6项在同一天完成,首次登记、转让登记、变更登记等9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闵行承诺这么做

加强咨询服务。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为民营企业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窗口。

为私营企业提供住房保障服务。将政策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园区,并在区域内各园区设立专题咨询会。提供列表信息。每年发布最新版本的租赁住房地图,为供需双方搭建一个在线和离线平台。

区环保局局长俞梅:

推进污染源差异化管理,根据环境绩效由低到高将企业环境行为分为红、黄、绿三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

放宽环保资源准入。我们将通过“豁免一批、备案一批、告知一批、降低环评等级”等四批方式深化环评制度改革。

推进环境保护,探讨共同治理,积极向小工业园区和民营企业延伸,进一步推进环保部门和民营企业绿色社区建设。

区税务局局长杨: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法律法规,我们将实施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通过12366、纳税人学习班、专题培训班和个性化政策推动,大力推广税收优惠政策。

优化税收业务环境。对新办企业实行“套餐式”服务,当天完成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的10个纳税初始化项目;推广网上税收,利用纳税人侧税收平台;执行简单的取消服务。

地区改革办公室主任林夏:

复制和推广上海自由贸易区“许可证分离”改革试点经验。第二批71名飞行员在闵行着陆。推进联合检查、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施行政协助、早期服务、预审等机制,缩短项目落地时间。每年至少对评估费用实施两次专项检查。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闵行承诺这么做

实施第二批“四新”工程,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梳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双随机、双公开”抽查,减少长期执法和重复执法。实施分类监管。

改进“单门”操作。促进第一次网络沟通后的线上线下整合联动。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区公安局副局长张雄:

在行政管理领域,我们将继续加强“分配服务”改革,提高审批服务效率,特别是在公共住户和居住证管理方面。

依法严厉打击暴力、威胁、恐吓等针对企业和建设项目的犯罪行为。打击涉及利益相关者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行为,严格推进企业周边治安专项整治。

依法保护私营企业主的合法权益。严格禁止公安机关干预经济纠纷,对私营企业涉及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应当慎重。

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警企合作,协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

闵行法院副院长朱淼:

坚持平等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积极稳妥维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刑事审判方面,应依法审慎对待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和融资活动中的创新行为;严格防止刑事司法介入经济纠纷。在民商事审判中,要妥善处理民营企业的金融贷款、融资租赁和民间借贷案件,合理保护民营企业的各种新的财产权益。在行政审判中,私营企业提起的涉及市场准入、工商管理、土地征收和征用的案件依法审理。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闵行承诺这么做

依法合理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产业政策调整而发生诉讼纠纷,或者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而无法及时清偿债务的私营企业,应当谨慎采取保全、查封、冻结、扣押、扣留等措施。

探索“从执行到破产”的工作流程,积极引导产能落后、“不思进取、牢不可破”的民营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张晨,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建立检察办案队伍,查处妨害企业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增强办案能力。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界限,认真研究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行为的性质和责任。谨慎适用强制逮捕措施,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经济活动的影响。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闵行承诺这么做

积极加强与区工商联和企业家的沟通,加强与区内相关部门的联系和交流。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障企业发展。拓展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预防犯罪服务。

新庄海关副关长宋志国: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信用培育和政策引导。设立民营企业协调员,协调统一对企业的回复。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分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推进关税保证保险试点,促进民营企业降低通关成本。在费率保证保险模式下,企业只需支付一定的保费就可以从试点保险公司获得保证,这可以大大降低保证资金的成本。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管和服务。通过引导地方企业提高守法经营和合规申报水平,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社会共同管理的作用,建立新型合作伙伴关系。

孟凡海,闵行开发区海关副关长:

推动创新体系在FTZ的复制和推广。在辖区内复制和推广了17个系统,如"先进区和海关后申报"。

推进出口加工区向综合保税区的整合和优化。推进保税物流功能发展,做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业务的监管和服务。

继续改善通关时间。进一步简化内部通关流程,理顺各环节衔接,做好企业提前申报政策宣传,加快无纸化流通业务检查。

开展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从11月1日起,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或以上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凭《关税保证保险单》开展试点保证业务。

加大对企业的实地调查,以现场办公的形式解决和回答企业在实地调查中提出的问题。

积极宣传海关最新政策,逐一研究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答复。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闵行承诺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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