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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收费公路收费车辆分类行业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从明年起,按照新的分类标准征收公路通行费,电子收费单卡用户,即没有车载设备的电子收费用户不再享受优惠收费政策。根据收费公路车辆分类(JT/T 489-2019),收费公路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收取通行费。
据了解,交通部发布的新版收费公路车辆分类中,所有收费车辆都具体分为三类:乘用车、载重汽车和特种作业车辆。不主要运载乘客和货物的特种作业车辆被归为一类。
1类和2类客车分类阈值从7名乘客修改为9名乘客;所有类型的卡车都根据车轴总数、车辆长度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分类。所有类型的卡车都要支付通行费。
该通知要求已经改变其车辆类型分类的现有ETC用户执行有针对性的服务,更换ETC车载设备或通过定向通知、预约安装等方式调整车辆类型分类。
从明年1月1日起,卡车和特种作业车辆将启用电子收费。ETC单卡用户(无车载设备的ETC用户)原则上不再享受不低于车辆通行费5%的基本优惠政策。
据了解,所谓的电子收费单卡用户是指没有电子标签的车辆,每次进出收费站都需要刷卡。长度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巴按一级公交车收费,安装和更换ETC车载设备或调整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