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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山区介绍,2015年,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被认定为江苏、浙江、上海唯一一个全国劳动人事争议效能建设示范点。根据全国劳动人事争议效能示范工作的总体部署,2015年9月,宝山区开始建设“标准化调解室”。目前,全区14个镇(园)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中,有13个镇(园)建立了规范的调解室,达到了示范标准,另有一个公园调解室仍在建设中;已建成的基层标准化调解室已投入使用。
主要做法:
首先,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建立一个符合标准的标准化调解室
标准化的调解室在“场地面积”和“设施和设备”方面有明确的要求。为建立规范统一的“标准化调解室”,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在“标准化调解室”建设过程中齐心协力,投入基本建设资金,建立了有针对性、专业化的独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场所。同时,通过重新调整和铺设电子线路,调解室配备了专门的通讯、监控和网络设备,为调解工作保驾护航。其中,罗店镇、张淼街、友谊路街和吴淞街的调解委员会在建设“标准化调解室”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克服了办公空间有限等困难,最终建成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标准化调解室。
其次,贴近实际,挖掘亮点,打造各具特色的标准化调解室
“如果一个工人想把工作做好,他必须先把工具磨快”。考虑到基层调解室是直接面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窗口,也是提供“一站式”和“一体化”服务的重要场所,一些调解室在符合标准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独特的调解室。鉴于当事人在调解案件时经常咨询各种专业政策问题,杨航镇和松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在标准化调解室统一放置调解和仲裁宣传资料的基础上,设立了“普法宣传角”。岳浦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专门为调解人设立了“谈话角落”,以安抚当事人的激动情绪。一旦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不成,古村镇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将立即引导当事人到专门设置在调解室的“仲裁申请区”,使调解和仲裁真正做到天衣无缝。
第三,注意细节,表现出关心,并建立一个专门针对文化的标准化调解室
在建设标准化调解室的过程中,各街道镇(公园)都非常重视“调解文化”的建设,这充分体现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的人文关怀和亲民精神。调解员设计的“解决纠纷”口号张贴在调解室醒目的位置。在罗京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墙上“沟通从心开始,美从心开始,温馨调解”的字样将在服务中体现出来。群众的眼睛;大厂镇的书法“和为贵,和为本”,高静镇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近、就地、快捷、方便”等等。此外,庙行镇还在等候区悬挂了“四要四不要”和“四要四不要”等朗朗上口的“笑话”,提醒工人和企业遵守劳动法规。这些“亮点”瞬间让原本的调解室更加“温馨祥和”,同时也为劳动人事纠纷的调解增添了一丝温馨。
据了解,“标准化调解室”投入使用后,截至2016年6月底,各镇(园区)劳动人事争议综合调解率提高到66.45%,各方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也明显提高。下一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将按照“尽可能调整、调整与仲裁相结合”的原则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最大限度地发挥“标准化调解室”的作用,为建立全国劳动人事争议效能建设综合示范工作做出贡献,维护地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