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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群众企业的便利性和满意度,为群众创造满意的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二批取消部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证材料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9]115号),决定在取消前期两批83份认证材料的基础上,取消42份认证材料。其中,规章15件,规范性文件27件。
本次注销的证明材料主要涉及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专业能力建设、劳动关系等方面。主要包括五大类:
一是可以通过网络验证的方式实现,如在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时不再提交员工学历证书;
第二,可以通过部门间的核查来实现。例如,如果您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您将不再为该组织提交营业执照和统一代码证书;
第三,人力和社会部门内不同机构提供的认证材料改为内部信息共享。例如,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不再提交工伤认定决定;
四是积极探索替代通知承诺制发放证书,如学校的读书证书,依靠在职职工生前提供的主要收入来源证明、直系亲属证明、死亡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等。;
第五,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再次提供。如果申请更正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信息不再提交,原职业资格证书将自动失效。
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继续积极探索认证材料的替代措施,加快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告知和承诺制度等。,并促进实现更简单的程序、更严格的监督和更好的相关事务服务。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非法增加认证材料、提高认证要求、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的现象。